閔碩之家 wrote:
台北市平均家戶所得:
最高20%家庭:210萬
次高20%家庭:111萬
中間20%家庭: 81萬
次低20%家庭: 48萬
最低20%家庭: 21萬 ...(恕刪)
平均收入根本是個謊言,政府只敢公佈五等份的收入來魚目混珠,但為什麼不依100等份來公佈?因為那會引發社會階級對立,台北市前1%的人拿走全部30%的錢,若按照這樣的比例來看,前10%的人大概拿走總收入超過6成,甚至7成,嚴格來講,90%的人都是窮人,但台灣跟美國比起來還算均富,美國前1%的人拿40%的錢.
圖片來源:http://finance.technews.tw/2015/02/23/the-increasingly-unequal-states-of-ameri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