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為休閒區或住宅區我沒意見 但獨厚特定業者就不大好吧...
此外新竹市政府重劃一點都沒有規劃 不向縣府重劃公園綠地很多

來源:中國時報新竹地方版
2011-09-29 中國時報 【羅浚濱/竹縣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09/112011092900306.html

 前縣長鄭永金和前市長林政則九十三年曾協議,縣府無償撥用新竹市高翠段縣有地設立高峰國小,週邊縣有地由市府變更為「住宅區」,時隔七年,市府辦理重劃變更案時,將部分被占用的縣有地劃入「休閒遊憩專用區」,縣府認市府作法有違誠信原則。

 鄭、林兩位首長當初的協議有經媒體報導,是否有簽定成具體文件,要求市府應按協議辦理?縣府地政處調出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給市府的公文,證明確有此事。

 從該公文中能確認,縣府同意無償撥用高翠段一八○地號等廿四筆縣有土地,讓市府興建高峰國小,並請市府同意在辦理「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縣轄部分,將新竹市高翠段附近保護區土地,變更為許可開發區或編定為住宅區。

 縣府地政處長鄭福生表示,扣除無償撥用給市府設立高峰國小的四.六六公頃,還有六.七五公頃縣有地,其中近三公頃被一家餐廳業者占用,縣府去年已提起拆屋還地訴訟,官司目前還在進行中。

 市府辦理重劃變更案時,將這處遭占用的縣有地劃設為「休閒遊憩專用區」,重劃可行評估計畫書記載,全數由原地主切結配回,要縣府與占用業者切結與合作,開發休閒遊憩專用區的計劃還要送市府核准。

 鄭福生表示,縣府不能接受被占用縣有地劃為休閒遊憩專用區,市府未按七年前的協議變更為住宅區,影響縣府權益甚鉅,也有違誠信原則,更似有為特定人士劃設的連想。

 縣府已提出異議,請市府本於誠信原則變更為住宅區用地,並以「索討」高峰國小校地為籌碼,要求納入變更重劃範圍,市府若不納入,應擬定回饋方案。


enviromentp wrote:
規劃為休閒區或住宅區...(恕刪)


新竹縣好多地可以送喔!!一下送台大,一下送新竹市政府,真大方。
高峰國小去過了

旁邊一堆空地 ..

不過該納悶 ..新竹縣 為何會要求新竹市改為住宅
why ???

高翠段附近保護區土地
縣府 可以自己變 為住宅 區 , 為何要送新竹後要求改 ??

至於圖利
一堆 地改為住宅 區不是方便建商炒樓嗎 ?
因為好像是縣市分家時

那些地還是縣府的

當初說好要劃成住宅區的

但其中有塊地,應是XX園,租用去當餐廳

市府若將住宅區劃成休閒區,這家業者就不用拆屋還地

所以才會被說有圖利之嫌

縣府不爽市府亂變更當初的承諾

才會這樣提起的


我個人覺的那塊被佔用地,其實裡面很多樹,還不錯

但因是餐廳,一般人也不能說進就進

若改成公園,那還不錯~

這一區要能開始蓋新房子,可能還要好些年....


taiwan2008 wrote:
高峰國小去過了旁邊一...(恕刪)

enviromentp wrote:
縣府地政處長鄭福生表示,扣除無償撥用給市府設立高峰國小的四.六六公頃,還有六.七五公頃縣有地,其中近三公頃被一家餐廳業者占用,縣府去年已提起拆屋還地訴訟,官司目前還在進行中。
...(恕刪)

我的看法,是不是要查察.....

新竹市政府拿了那家餐廳業者什麼好處,想讓那家餐廳就地合法?

taiwan2008 wrote:
高峰國小去過了旁邊一...(恕刪)


那裡轄區是新竹市 主管機關是市政府,
土地原就是保護區,禁建禁止開發縣政府也無可奈何,只能長草
土地在那裏 賣也賣不掉 用也用不到,
只好條件交換...捐一些 換重劃變更

能有土地釋出是好,不然房價太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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