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突發文來查十幾年前的預售換約價

誰還會記得,資料也都遺失了。十幾年了早就找不到資料了。多說多錯的感覺,一律回不清楚。怎麼回都會害到買賣雙方。回多回少都不是。

我認為是國稅局的手法,自己查不到資訊,為了佐證到處發文,最後還會列上一條不配合的話會罰款,讓心虛的自己提供。十多年前的仲介也倒了,預售資料根本沒系統可管理。

有點⋯。
樓主應該是申報售屋所得時有提到十多年前的成本,所以國稅局才會要求提供這資料。如果這事實對樓主有利,只能想辦法去找出來了。
對我沒什麼利弊,就是覺得有點@@。去哪生⋯⋯
changkulong
就不用回了,或是說已經沒有留存無從提供,報稅資料也只保存5年...
政府單位就照規定形式啊!哪有什麼過不過?不然你以為還可以當菜市場一樣打折喔?
audipf
去年四月的事了,最近在報稅突然想起這件事,來抒發一下。我回覆,後來打給我再追問我也回覆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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