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還會記得,資料也都遺失了。十幾年了早就找不到資料了。多說多錯的感覺,一律回不清楚。怎麼回都會害到買賣雙方。回多回少都不是。我認為是國稅局的手法,自己查不到資訊,為了佐證到處發文,最後還會列上一條不配合的話會罰款,讓心虛的自己提供。十多年前的仲介也倒了,預售資料根本沒系統可管理。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