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體制下的新竹縣游泳館

有意見的話,請於1/18 pm 7:30 至新竹縣議會 3F 會議室 集合,

人不多的話,也沒甚麼好抱怨的吧,

我是看好不會有很多人去申訴,

因為游泳並不是運動項目的唯一選擇。
竹北人好可憐。
推一下新竹市的公立香山游泳池,
全票只要四十元。
溫水28度,五十公尺,
水質和更衣室都很乾淨。
除了開放時間比較短,還有沒有懸掛仰式的五公尺旗子容易撞牆,這兩個小缺點之外,
幾乎是完美了。

其實比起其他運動比如籃球、溜冰-->青少年為主
會去游泳的多半是在地的家庭,
有閒有錢者,
潛在的選票數不容忽視,
尤其不要小看喜歡游泳的婆婆媽媽們,
其背後的力量是很大的。

希望議員和市政府加點油囉~
jokohnson wrote:
有意見的話,請於1/...(恕刪)


意映卿卿如晤:
吾今以此書與汝.......

晚泳聯盟先峰營火力支援
游泳館大幅調漲票價 民眾大喊"火大" 2013/1/23

新竹縣游泳館成功發包出去後,卻因廠商大幅提高票價,讓愛好游泳運動的民眾們大感吃不消!林副議長因接到民眾陳情票價太高、找不到地方游泳,特別在1/18(五)晚上召開公聽會,邀請縣府主管機關、消保官、廠商與游泳社團討論。
廠商代表雖到場卻表示因營運成本增加,所以調漲票價,但會中沒有提出具體服務與增設相關設備說明票價調漲的原因。根據票價漲幅高達八成,副議長現場要求廠商代表廠商立即調回原價,也請縣府教育處嚴加注意廠商是否涉及獨佔市場壟斷價格!原先具有公益性質的新竹縣游泳館,縣民卻因為廠商利益考量而負擔不起票價,抹煞了縣政府當時規劃的美意。


委外游泳館漲票價 被疑壟斷哄抬 相關媒體報導 【中國時報】 2013-01-20 羅浚濱報導

 新竹縣游泳館去年底委外營運,得標廠商在元月起大幅調漲票價,晨泳月票由六百五十元調漲到一千二百元,全日月票一千元漲到一千八百元,漲幅高達八成,引發竹北各游泳協會反彈。
 副議長林為洲針對票價爭議昨召開公聽會,與會人士要求業者須重新訂定票價,至少回復原先價格。業者代表指會把意見帶回參考,是否調降票價,將在下周二答覆。
 會中,游泳協會質疑縣府在評選時,競標廠商分提繳納權利金三百五十萬及三百萬元,卻由三百萬元業者得標,比之前營運廠商五百萬元低,業者已減少營運成本,為何大幅漲價?
 林為洲表示,縣府重新招標游泳館,降低業者權利金,原是希望降低廠商營運成本,能站在公益立場經營,包含合理票價以鼓勵民眾運動健身,業者調漲票價已違反縣府美意,希望業者聽取民眾心聲後,重新訂定合理票價。
 游泳協會同時質疑業者在竹北經營一家游泳館,同時經營縣立游泳館,要求縣府消保官調查,有無聯合壟斷哄抬票價嫌疑。
 消保官羅均盛表示,縣府與業者合約中對票價只明訂,單次票價上限不得超過每人一百五十元。至於在月票、訓練課程的票價訂定上,有無聯合壟斷哄抬票價的嫌疑,將蒐集相關資料後,送交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


您好,公平會關於您的反映事項回覆如下:

一、公平交易法規範的範圍分為兩部分,一為規範事業的獨(寡)占、結合及聯合行為,另為規範事業間的不公平競爭行為,以達成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安定與繁榮的立法目的。
二、有關您反映新竹縣游泳館調漲月票乙事,因物價是整體經濟活動的綜合表現,個別商品的價格若是事業考量市場供需、本身經營成本及競爭環境所決定,乃是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難因事業調整商品價格即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但若商品價格變動,涉及獨占事業的不當定價,具有水平競爭關係事業間的聯合漲價,或上游事業限制下游事業的商品轉售價格等行為,將有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經洽新竹縣體育場瞭解,新竹縣竹北市一帶除游泳館外尚有4家游泳池,各家游泳池的定價並不相同,且近期除游泳館外,其餘游泳池並未調整月票價格,故尚無涉獨占事業之規範及事業間共同定價之聯合行為,難認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如您對該游泳池的月票價格有所建言,建請逕洽主管單位新竹縣體育場(電話03-6580970)或新竹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03-5518101)。
三、謝謝您的電子郵! 件。如您對公平交易法的規範仍有所詢問之處,亦可電洽本會服務中心,電話:02-23510022,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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