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有買不起的房子,只有眼高手低買不到房子抱怨的人
以自己當例子
光復路國宅(死巷,對面是北歐三小國),我住時房租還12,000三房
當時應該是20年國宅,曾有人以不到200萬購入當房東,
當時收入也不高,但三位同學一起合租,我就想過以200萬購入當房東
想想,12000拿來每月攤還200萬的每月本利應該差不多,
若是12000給房東,只有買一個月入住的權力,下個月不給就不能住了吧
若是12000繳房貸,只是變成不易變現的存款(沒賣,現金不能回收),如果把它想成租房子給房東,錢還不是給人
但事實上,錢還是屬於自己的
另外買房子,等於強迫儲蓄.老房子自己住一間,其餘再分租找人幫忙分擔每月還款,應該很輕鬆
不要第一次就想住新房,第一次就想貸(款)到滿,第一次就想住透天
能力不夠,就先求有再求好. 甚麼事都很難一次到位的啦!
月薪30K,找300萬總價,存個幾年,或是家裡幫忙,頭期款應該可以,還是沒辦法?
那要問自己為什麼做不到.
若是看7-800萬的房子,那不是緣木求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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