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改排氣管噪音跟小吃店卡拉ok噪音問題

之前看竹北反映興隆路上噪音跟超速問題,看起來縣府有重視,
不曉得相同問題,在竹東市區可以得到重視嗎?

反映給警察跟環保單位,看起來好想沒有.
所以只能反映給媒體嗎?
以下是我寄給聯合報的內文
不曉得有效果嗎?希望有其他住竹東的人可以一起投訴媒體
聯合報客服

Dear Sir:
我是住新竹縣竹東鎮的居民,
長期以來,每到晚上或是深夜,中正路,中豐路以及北興路這些20米,較為筆直的道路都會有一些改造排氣管的汽機車呼嘯而過,
呼嘯而過也就算了,有的是騎很慢又吵.
已經投訴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跟環保局,
但警察單位說都會不定期在路上臨檢,而警察單位且說會請環保局在白天的時候,配合臨檢.
但這些改排氣管噪音都是在晚上才出現,而警察單位也無奈告知說環保單位只能配合白天.
同樣的事情,在竹北興隆路都可以花將近500萬來裝設測試,跟長期臨檢.
但在竹東卻沒辦法,只能說只要不是縣治所在,其他居民只能自求多福了.
另外,中正路跟工業一路轉角口有一家名為"哦哦小吃"的小吃店,但實際都在經營卡拉ok.
長期在晚上10點多過後還大聲唱歌,假日也一樣.
此區都為住宅區,依法是不得經營卡拉OK店.
這個小吃店已經存在超過五年了,每次被取締也都沒怎樣,頂多就是換個人頭,繼續經營.
甚至有時候,在員警到場前就變安靜,等到離開之後,繼續歡唱.
感覺就有員警包闢業者的嫌疑.
希望媒體能幫忙監督地方政府,要求警方跟環保單位強力取締這些非法噪音.


你是不是應該寄到自由時報客服?而非聯合報

latex_ wrote:
你是不是應該寄到自由...(恕刪)


長期閱讀自由時報跟聯合報,中國時報.
其時可以發現自由時報對於國民黨執政的縣市都有偏頗的報導.
以前也有寄給自由時報投訴的訊息.
隔兩天就馬上刊登出來.
但內容感覺就像用電話詢問官員之後,用很簡單的方式就馬上寫完.
感覺就像打電話問一下而以,沒甚麼後續.
而且自由時報很喜歡把官員的回覆內容加上"坦言",
坦言是說明事實沒錯,但感覺就是只要是藍的官員就要認錯一樣,
只是為了批判而報導.
另外自由最喜歡幫某些人打廣告了,特別是民進黨的民代.
當然也有例外,像之前新竹往竹東方向那個大斜坡下來有一個三四年的測試照像桿,
前陣子還寫說是隱藏版新測速照相,然後上官秋燕願意花經費幫忙移動到明顯處,
明明那個就很明顯,只要把旁邊的草修掉就好.哪需要移動位置.
還動用經費哩,最好是上官秋燕會自掏腰包.
最後還不是人民買單,浪費納稅人的錢.
以下是詢問縣府檢舉改排氣管跟亂貼房屋廣告單是否有檢舉獎金,
看起來都有不錯的回饋.
可惜的是汽機車噪音每個月只能檢舉一次,
不然從我家門口每天晚上應該就可以看到一台汽機車改排氣管了.
快把這些消息告訴想要打工賺錢的人.
仲介廣告單的罰金是1200元,
檢舉成功就有180元,用時薪來算絕對直得.


標題:新竹縣縣民信箱回覆:舉證汽機車改排氣管製造噪音以及檢舉房屋仲介在電線桿上亂貼廣告是否有檢舉獎金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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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文如下:您好,7月3日您寄給縣長的電子郵件,經縣長電子信箱小組轉由本局(環保局)辦理,現為您說明如下:

1.有關台端詢問檢舉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及檢舉房屋仲介亂貼廣告是否有檢舉獎金乙案,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度鼓勵民眾檢舉噪音車抽獎活動執行要點(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New_241.asp),活動時間:自民國103年5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9月30日止,訂於103年11月公開抽獎,行政院環保署僅提供檢舉獎品。
2.台端可將房仲張貼廣告物違規影片可上傳至本局網站線上陳情系統,內容除註明違規時間(行車記錄器需確實校正)、地點及違規事實外,更需有明確違規前、中、後之行為,且車牌號碼需清晰可辨,依「新竹縣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第4條規定:民眾檢舉且經查證屬實者,以該檢舉案實收金額提撥百分之十五作為檢舉人獎金。

鏡淳非常重視您反映的意見和心得,衷心歡迎您常利用這個信箱,表達您的看法或建議,有您的熱忱,相信我們縣府會做得更好。
祝 平安健康
鏡淳 敬


看了樓主這篇文章,真是心有戚戚焉!
住家隔壁就是義民中學每天晚上十點下課,改裝機車呼嘯而過,我從竹北派出所、縣警察局、竹北市公所跟縣環保局每個都打去通報,但....那些小屁還時是很猖狂,到頭來只是累死自己 = =

我也來試試看這方法,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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