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宇建設是個好建商....賣房子送廢土到你家旁

多次反應沒用
我們社區為了廢土噪音問題在7月19日開臨時住戶大會時邀請建商
有跟富宇建設告知對廢土產生噪音這件事影響我們的生活品質
請她們不要放置廢土在我們社區旁
管委會也拒絕接待中心提出的補償條件
因為不希望被冠上要錢的形象
我們只要一個有尊嚴的生活品質
富宇建設不理會
多次向環保局檢舉噪音與廢土問題
環保局皆以私人空地堆放的事土方不是廢土偏袒建商
我花了一段時間研究拿出台中市政府建築用剩餘土方管理自治條例向環保局陳述
向政風室與廉政公署舉報
最後環保局才勉為其難在9月1日開了第一張罰單
並發文給都發局來測量土方
堆廢土進進出出快5個月
我們就像白癡一樣向公家機關檢舉 以為會獲得正義
最後才發現所謂的正義是你要懂得法條
環保局看到一堆廢土在那邊會不懂這是她們的業務嗎?
富宇建設是個好建商....賣房子送廢土到你家旁
富宇建設是個好建商....賣房子送廢土到你家旁
富宇建設是個好建商....賣房子送廢土到你家旁
富宇建設是個好建商....賣房子送廢土到你家旁
問題是照片中的玩意看起來比較像有價土石方
不像是廢土跟垃圾,有價土石方是要花摳摳買的
可能是附近有工程要用,至於這樣有沒有法條管就不清楚了
除非您能證明這個是該地主或您文中的建設公司當作暫時的棄土場來用
不然個人覺得這個土看起來是有價土石方耶...
我對法令不熟
但副本送給該局的政風跟廉政署是還不錯
市長信箱應該也可以送一本
因為胡市長是相當注重民意的
這台中市政府的全體員工應該都很清楚
附件併陳現場的照片跟廢土的位置圖
說明這不是在鄉下...

另外這廢土
有可能是二期挖出的土方
理應來說
在施工計畫中
就需要載明運送計畫
至於何故 需要放置在這裡
就不研究了
因為我也不懂 不揣測
申請建照時
應該就有這項了

只是換個角度想
目前台中市有哪個建商是這樣搞廢土的...
這地形地貌都改變了...

若是發生在鄉下還比較有可能
就建商便宜行事
不想花錢去運送這些廢土
mpig1927 wrote:
問題是照片中的玩意看...(恕刪)

臺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營建剩餘土石方(以下簡稱餘土):指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其他民間工程施工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經暫屯、堆置可供回收、分類、加工、轉運、處理、再生利用、直接利用及填埋者。

環境保護局:本市土資場設置時相關環保計畫之審查及設置後環保項目之管制;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對違規棄置餘土之查報、告發、處分及清除。
----------------------------

藍色的字是重點

手機先生 wrote:
我對法令不熟
但副本...(恕刪)

當初我們以為堆廢土的行為是合法的
因為放置地點是私人土地
所以才特地召開臨時住戶大會請建商來溝通
結果建商不於理會
7月23日主委副主委監委與社區經理又跑去總公司溝通
結果不只沒效果還越堆越高
直接堆到我們2樓住戶旁邊的窗戶旁
我也很無奈放文章上來這裡
因為發這種文章 對我們自己也很傷
只是從4月到9月建商整天放廢土在我們社區旁
讓我們整天都受到噪音的困擾
新社火鳥 wrote:
環境保護局:本市土資場設置時相關環保計畫之審查及設置後環保項目之管制;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對違規棄置餘土之查報、告發、處分及清除。

所以我後面不是有說,如果您能證明這邊是您說的廠商當作暫時土方放置場,就成立嗎?
另外因為我沒有備份,記得您剛開始的標題或內文有提到「廢土及垃圾」

不是要挑您語病啦,只是情況沒有講很清楚,照片看起來的土方也不像完全沒用的土壤
當時小弟想到的一個可能是,鄰地可能近日有工程需要回填土石
所以將土石方暫置於工區內,等工程開始時馬上可以用
也的確如手機先生說的一樣,辦開工前棄土運送都要出具相關棄土證明
所以才會說如果您能證明的話,那 貴社區自然可以很合理的去要求改善
這個處理要快的話...上新聞吧......

mpig1927 wrote:
所以我後面不是有說,...(恕刪)

9月1日我問環保局的稽查人員
我親自跟他們面對面去現場
我問建商有申請臨時堆置場
他們說沒有
我說既然沒有申請臨時堆置場
就算是私有土地也不能堆放何土方
不管是要放廢土與還是有價值的土方都不行
為什麼你們從4月到9月都沒開單
最後終於開出了第一張罰單出來?
開出罰單結論已經出來了
--------------------------------------
法律上的攻防就如同你講得一樣
每個用字與用途都是重點
只是這件事的認定其實不複雜
只看場所有沒有申請與許可
至於裡面是堆廢土還是有價值土方都不是重點
有沒有申請廢土安置場所才是關鍵所在
--------------------------------------------

由照片看起來
這是山坡地挖掘的原土層卵礫石級配

不過價值不如平地挖掘卵礫石級配

不是廢棄土
k56606 wrote:
由照片看起來
這是山...(恕刪)

環保局9月1號開了一張罰單給建設公司
我還親自到場簽名當見證人
罰單都開了 還需要針對是不是廢棄土來說明嗎?
環保局都認了理虧
9月14號我們社區邀請環保局人員
針對當初連續5個月到場都沒開罰要求它們提出說明
臺中市的議員也要到場
現場也請人記者
律師也要到場
其他事應該不用解釋
沒把握確定的事
公家機關會那麼積極道歉
新社火鳥 wrote:
多次反應沒用我們社區...(恕刪)
真希望台灣能有多點像你們這樣的人,能集結大家的力量,讓正義發聲...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