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怎會有差?每年跌10...(恕刪)
流浪大大,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我也是持相同論點,只要你負擔的起此房子,不是為了炒房,那就不用考慮其他因素,重點是你要負擔的起房貸,那就"寮"下去吧.給家人一個遮風避雨,安全溫暖的家,重於一切。
10年後,時間會證明我是對的。
Teioh wrote:
這都是以前有案例可查...(恕刪)
小瓜呆0808 wrote:
房貸契約 不是都20...(恕刪)
Teioh wrote:
假設你開銀行,我跟你...(恕刪)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我的契約書上並沒有寫...(恕刪)
Teioh wrote:
沒寫,那就恭喜你了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