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違害到公安只要不被檢舉、通常都會沒事...違建這種問題、牽扯上百萬損失的問題...行政單位也會認為...能不碰就不碰..而檢舉人...自己也要想清楚、檢舉下去讓人損失幾百萬...這仇恨值很大...至於監察院還是啥的行政申訴手段...就跟申請台電問題一樣、規定是規定....人力不足之類的也沒辦法另外還是要說一下...台灣民情就這樣、土地也越來越貴所以應該呼籲政府單位放寬建蔽率跟容積率合法安全耐震建築才是重點而不是設定嚴苛的法律讓一堆人違建..不遵守那個建蔽率的用意...在台灣可以說是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