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喔搶手喔!!!低房價是吧~~~


st8621267 wrote:
已婚的人就是算夫妻的總所得,未婚的人需與父母設籍在一起,且父母名下無不動產
在三大園區工作,之前是要滿一年,現在放寬只要三個月


感謝資訊

不過對未婚者而言,這個就是個天大的問題了
以我自身為例,會在台中工作,單純是因為老家就是在台中

因此這項條件限制,先天上就排除了家族在台中的年輕人
特別是家中還有兄弟仍同住的人...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st8621267 wrote:
我是第一期新業誠家的...(恕刪)


請問,這種案子對於日後轉售方面,有沒有什麼規定限制呢?

yuenzong wrote:
請問,這種案子對於...(恕刪)


第一期的限制是10年內不得轉售或是出租
第二期的限制我沒注意可能需要查一下

Ramsa wrote:
感謝資訊不過對未婚...(恕刪)


其實不管你有多少兄弟姐妹,只要他們的戶籍沒有跟你在一起,他們的薪資是不列入計算的,不過重點還是要與父母同一戶籍且沒有不動產
st8621267 wrote:
第一期的限制是10年...(恕刪)


感謝大大提供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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