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oo2002 wrote:
前幾天去看電費帳單....(恕刪)
你的算法有誤
我只能這麼說
實際分攤用戶數=申請分攤用戶數-停止用電戶數-取消分攤用戶數
所以你的假設是有誤的
指的是你一戶的用電乘上自認為「實際分攤用戶數」約72戶(也就是博觀的總戶數)
叫做全大樓總電費接近快20萬…~!@#$%
不過也真的有可能就是這戶數
那麼這時候就真的是你們大樓的公電用電量太高了
所以兩種情況:
上述後者,請檢討公共用電改善空間,或去跟台電選擇最適合你大樓的用電計算方式
上述前者,這叫命,誰叫你要那麼早搬進去,投資客也好,或自住想晚點再搬的,沒必要成為分母,再加上貴大樓總戶數又少,用電人數達不到一定規模,裝潢用電梯的又進進出出,大人小朋友住新家的高喊"哇!新房子,來去頂樓看看,來去健身房 = 電梯頻率使用增加",自然先進去的人付多是正常的
你可參考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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