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物機
當然是賣各種小吃跟甜點把它拆分成4個店面出租,全部不提供座位只能外帶。

知道意思吧。買好去7-11吃

租給別人.一個月最少4-5萬.自己開店會很累
首先,如果要自己做,我個人建議要非常謹慎且詳細的思考過,然後花一到兩個月去評估,否則可能不太容易成功。
如果出租,40坪單層的話有點尷尬,連鎖的或是相較較具規模的都可能需要超過這坪數,另外是否在三角窗3間內也是評估重點。
以下分享幾個經驗給您參考:
1.單層40坪,三角窗第6間,租美髮沙龍,5年搬遷。
2.單層40坪,三角窗第6間,租文創木作,2年搬遷。
3.三角窗第2-4間,1-2樓,總計共6間,租銀行,去年9年期滿換約續租6年。
4.三角窗第5間,1-2樓,加第6間及第7間的2樓,總計共4間,租餐廳9年中間易手3次。
5.三角窗第一間,一樓,租7-11至今已10年,中間重新裝修一次。

綜合以上,就只有7-11與銀行沒有搬遷或易手過,相較穩定。
另外,牙醫、藥妝、3C、雙語幼兒園、咖啡廳、銀行,皆曾以"非三角窗3間內"、"坪數不夠"、"店寬不夠"、"不好停車"、"客源不足"等理由告知無法承租。

基於以上的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40 坪 大概只能開 夾娃娃店
不然做包租公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VicHong wrote:
家父在7-11旁有一(恕刪)


有很大一個問題是在~公園~這點看似好地點,
但跟對面是學校或公家機構是一樣,
這會讓你少掉很多住家就少很多固定客戶,
附近公園愈大公家機構多基本上你的客源就是少,
附近又是透天又更少人

做生意臨小公園好~大公園真的很慘,
公園太熱太冷下雨晚上10點後都沒人,

除非不缺錢開爽的,不然租人就好收幾個月倒損失就租金在找下一位就好
第二印象
自己開店的話附近的成本分析要做清楚,不然的話最好先從小吃攤這類回收快的開始考慮
開11-7
不需要加盟金
跟他拚了
Z71312 wrote:
租給別人.一個月最少4(恕刪)

+1
VicHong wrote:
家父在7-11旁有一...(恕刪)

如果打不贏的話就加入他們

開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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