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康居聲明:我們錯了嗎?

Gikber wrote:
不好意思整串看下來...(恕刪)


抽獎合約簽了,
但買賣合約未簽,買賣合約有審閱期,期限內對方還是可以不買.
建商要直接沒收訂金不見得站得住腳.
另外,真到法院後,建商若被發現當天參加抽獎客戶中有混入假客戶,可能會有其他問題喔!

姑且不論最後法院判是否可沒收這筆錢.
現在比較多建商,訂金都是"保留且可退",以免爭議.
賣房或沒收訂金賺錢,哪一個是重點,建議建商要想清楚.





一日三千刪 wrote: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這...(恕刪)

台灣人就是愛排隊 看到很多人在排就喜歡去湊熱鬧
以為賤商會好心的把最讚的志玲拿出來抽 誰知抽出的是如花
50個人抽 表示還有49人等著要不是嗎?! 那很容易解決啊
一日三千刪 wrote:
你這比喻差很大吧。那新聞 結婚 是專門為二個人而舉辨的。費用本來就是要分攤。喜宴 是 有因果關係的


差這麼多
結婚是兩人合意的行為
建商是 賺錢賺錢賺錢
這是明擺了的商業行為

一日三千刪 wrote:
"如果公司今天退您訂金,那整個活動的費用您可以負責嗎?"

確定這一句,沒法律責任?

為什"整個活動的費用要他負責?""


建商在台灣的現實狀況就是土皇帝阿
拿錢跟他買東西還要看他臉色 哈.......
就是錢賺太多了才會有這種高高在上的感覺




我最近的感覺是
台灣人已經 理盲濫情
明明很多事可以靜下心來邏輯思考
但就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然就是 別有用心 的批評
顏色決定一切
遲早要被中國統一了

Ruth2011 wrote:
抽獎合約簽了,但買...(恕刪)


這一個主題,丟出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抽獎合約簽了 的權利和義務怎麼解?
這有對價關係嗎?沒對價的話,就不是買賣契約。佔著十萬要用什麼名義收?
如果有對價關係的話,那對價的對象也應該是"保證能滿意的合約內容(連看都沒看就滿意)"
內容不滿意,為什不可以退?

如果是買賣房屋的合約的訂金的話,沒簽約,意思不同意。何來訂金?佔著不還?


只能等當事人上法院後,法官如何解釋這問題了。

有判例可解?
其實不用來這些聲明!!
因為這種聲明,只能有一方的聲音
版上的網友,也不是法官,更不是律師!!
得到的回覆,可能只會適得其反!!

既然兩造有爭執,那就上法院,
尋求法官判決吧!!
總有定讞的一天吧!!
從吳先生投下籤那個時候就明確表示他對買廣告戶有意思了,
如果沒有購買意思那幹嘛還丟籤??

就跟去參加拍賣會你既然舉手喊價,表示我要買這個商品,
事後真的被你標中了,你才在反悔說我剛剛舉好玩的.........

chia0801 wrote:
其實不用來這些聲明...(恕刪)


不不不,我覺得,出來聲明是很重要的。
光聽單方面說法不行。
說不定這件事越多人關注,還能上電視。
可以聽聽專家怎麼解釋這一件事。


說不定很多人關注的話,就房子賣掉了。事情就解決了。可喜可賀。

現在還可看到有人沒看完合約和規定就付錢的人,根本就是~~

就算沒這一件事,未來不看合約就付錢
可能以後還會碰到買到介紹的是這樣,然後買到的不是這樣的房子。
然後合約內可能還有不合理的,例如少坪數的話、建材不符合…免責聲明(叫你自動放棄權利)
更糟的是買到房子不見了,要加錢贖回


應該有看的人都很
期待這事上法院後的發展。當事人記得要回來報告結果啊。


要演就要演完啊
rtfgy2001 wrote:
從吳先生投下籤那個...(恕刪)



參加"拍賣會"和參加"抽籤"===>搞的像抽獎。


性質差很大吧。


當事人抽的時候以為是"抽獎" ……





然後 以為中獎了 ,最後 還不能放棄中獎。不然要罰十萬

這個抽中的人,真是好運



以為娶到的是林o玲,結果洞房時是如X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