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日很喜歡一個建案忍不住買了契約38p,公設33.2%,主建物21.4p,附屬建物3.9p, 要平面規劃圖研究如何擺家俱,赫然發現,室內面積只有18.6p, 只有建坪的一半,前後陽台加花台確實差不多3.9p, 比照平面圖,被外推樑柱本身和雨遮吃掉2.8p, 比一間客臥大,請問雨遮不是算附屬建物可以算在主建物嗎?好像預售屋,雨遮計算不計價?有人有相關經驗嗎?我是第一次購屋,謝謝指導!
在台灣室內的面積算主建陽台,花台,露台,雨遮算附屬建物室外走道,頂樓,,上面有蓋的算公設沒蓋住的土地叫法定空地板主確實買了2.8p可以用來遮雨的雨遮,只能希望雨遮能發揮最大的遮雨效果,這是利法委員和賤商合作的結果。
雨遮會站去實際面積,舉例,我買新屋38坪,扣除32%,剩25坪,扣前後陽台2.5坪,雨遮1.5坪,我家建商有名雨遮多,去地政所,量測師直接點出我家建商,再扣2坪牆柱站地,算外牆,實際剩室內空間19坪,買後再算讓自己嚇一跳,建議您看房數地磚,最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