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後越想越不對,事情過了2天仍然沒有接到消息,第3天我老婆覺得不想等消息了,要直接去拿回10萬訂金,便與小姐聯繫,小姐答覆公司還沒有決議,最慢禮拜五會跟我們說,(其實我自己感覺因為第一次踏進銷售中心時,小姐是說這一間案子是最近才拿出來賣的,會不會是想看看這幾天會不會有客戶願意出更高價,才決定要不要賣給我嗎?)
最後我老婆說沒關係那算了,可能這一間房子跟我們沒有緣分,我們退訂金另外再找好了。銷售小姐卻在電話裡恐嚇我老婆說如果要退訂的話會違約喔,可能沒辦法把錢拿回來喔。我說一個這麼有名氣的建設公司,怎麼可能不知道有合約審閱期這一條法令呢?況且連價錢都還沒談好,於是就下了決心決定不要買了,便約好主管在的時間過去退訂。
到了約定的時間第三次進銷售中心,小姐說公司決定以870萬賣給我並且讓我們重新選一個車位,結果同樣B2車位就突然多出1格車位給我們選擇,同樣的我們還是以不喜歡車位的理由,要求退回,小姐就像哆啦A夢一樣變出了一格在B3電梯旁邊的好位置,然後直接跟我說,這一格最好了吧!不就是你們想要的,距離最近又好停,不會跟我們說不要了吧!那個態度是我第一次見過。不過買賣之間就是一個誠信原則,我們最後還是放棄了,不願意再這樣談下去了。
另外,其實在591上面有看到2間在賣,其中一間同樣是頂樓,換算也是17萬/坪,開價820萬,我們有跟銷售討論,同樣都是頂樓,我可以買比他貴,但總不能差到5.60萬以上吧?!銷售又再一次唬弄我,她說屋主開價820是為了吸引客戶去詢問,其實他880萬才3天就賣掉了;然後我們找到刊登591的仲介,仲介說根本沒有賣掉,而且不可能賣到這麼高........
(案外案)當我們退訂之後的隔天,銷售中心打電話給賣820萬的屋主,請屋主不要在591上面賣那一間房,更不可開那麼低價,會破壞市場行情,並告知前幾天有一組客戶去議價就是以這個價錢去談(意思就是我們)
這就是我近期遇到的事情,分享給大家,也許是我們不懂得談價,也有可能是我們現在去看的太晚了房價已經上漲了,但以這樣的手法和銷售策略,我們覺得如果沒有誠信,談什麼都沒有用!謝謝平台讓我有資料可以查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