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闆好我的房子是民國94年購入的,今年把它賣掉,並購入新屋,打算使用舊制的重購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 跟 土地增值稅 都要申請退稅,上網做了功課,舊制的,新買房屋沒有5年限制(可以出租或出售)但是土增稅卻有管制五年,也就是說,雖然我是舊制,但因為同時有申請土徵稅的退稅所以新房子一樣會被管制五年,不能出售或出租請問這部分我的理解是對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