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89分
文章編號:87127591
Ethansharon wrote:
目前新交屋的住宅大樓,管委會為了維護每一層住戶的居家安全,規定每一樓層梯廳2個逃生梯安全門只許出不許進。也就是說,由樓層梯廳是可以推開安全門進入逃生梯,但由逃生梯無法打開安全門進入樓層梯廳,就算是自己住的樓層也不行。如果住在20幾樓,當由梯廳推開安全門進入逃生梯後,僅能爬樓梯下到1樓才能離開。管委會說,這是目前建管消防方法規所規定,但有疑問,電梯有問題或不想爬電梯時,也不能利用逃生梯上樓到自己樓層,老人或小孩困在逃生梯內,也沒有力氣下20幾層樓到1樓,不是有些危險嗎?請問各位住大樓的大哥與大姊,是否您們大樓也是這樣的規定。...(恕刪)

法規明文規定免用鑰匙開啓,即根本就不能上鎖,豈會没規定是否能鎖防火門?

由韓國梨泰院南韓史上最嚴重推擠意外看台北市防火門任意反鎖的公安問題 -- 可以看到事實:台北市存在鎖門.


個人積分:32分
文章編號:87839702

個人積分:13075分
文章編號:91296761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