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高雄厝大陽台的看法如何???

一個200坪的大樓地,大約蓋50戶,市區公告地價便宜算50萬
回饋金公式簡單化之後就是 200*50 = 1億
1億/50戶 = 平均一戶最低分到成本200萬
而地坪每大一些,戶數每多一戶,回饋金就多更多

記得你說的,5坪大陽台*20萬就是100萬


以大大以上的算式,代入最近熱門的文山特區,城揚方城市基地在三民區澄東段86地號




1368坪基地,蓋149戶(145戶及4間店面),105年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73,047元。
所以回饋金是1368*73047=99928296元。算1億好了。

"感謝白熊大指出錯誤"公告現值還要再x3.3,才是每坪的價格。
以上單位算錯了,一下坪一下平方公尺的,數學不好是真的。應該再乘3.3
1368*73047*3.3=329763376=約3.3億

3.3億/149戶=平均分2214765元。每戶成本分到約221萬?

另外
建築物取得高雄厝認證標章者,第一項回饋金依前項回饋金百分之七十計收之。
取得標章再打7折=231000000。/149戶=約155萬,故每戶成本多約155萬?

以方城市D5戶:41.54坪為例,開價約1坪25萬,代銷能給到23萬。
如果陽台這麼大,消費者就得多花。
5坪大陽台x23萬=115萬
4坪大陽台x23萬=92萬
3坪大陽台x23萬=69萬
建商該多收多少才合理??
那增加的容積率又能增加多少盈收?

個人數學不好,以上算式也是大概不知道是否正確,提供在網路上找來的城揚資料。
http://163.29.241.127/bupic/IDCheck?id=26832813266527852743&index_key=103100012320000&canflag=1
(103)高市工建築字第01232號,這是建照,原來是124戶,應該是變更設計才變成149戶。
建照有比較多資訊,還請會計算的大大能夠精算為眾人開示。
畢竟建商也不是吃素的,沒有利益不可能有這麼多建商突然改成高雄厝建築。
還要繳一筆看起來貴森森的回饋金。


JR027340 wrote:
同樣做一件事(違建...(恕刪)

biosuke wrote:
1368坪基地,蓋149戶(145戶及4間店面),105年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73,047元
所以回饋金是1368*73047=99928296元。算1億好了。...(恕刪)

但一坪是3.3平方公尺耶,是不是有算錯?
Fesmin wrote:
現在市民有沒有抓那...(恕刪)


一、真的是有檢舉,而且現在不限次數,檢舉就拆

二、http://www.hs-property.com.tw/news_show.php?n_sn=487

上面的網址有教樓地版如何計算!!

三、

第十三條  依本辦法及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各
項設施設備之建築物,其起造人或所有人應繳納回饋金,並納入高雄市永續
綠建築經營基金統籌運用。
前項回饋金計算公式如下: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繳納時之當期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
積率]×零點三。
二、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繳納時之當期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
積率]×零點四。

今天打去問某間高雄厝的建商,你的公式開頭就錯了!!

要不要問問再來?

亂算一通的數字,就叫口說有憑???

有求正的公式正確性嗎?

你可以隨便找一間建商問問,把你公式套給他們看看

保證笑翻!!還說什麼看笑話咧!

還好意思說人無知!!有必有這麼嗆???
Fesmin wrote:
一個200坪的大樓地,大約蓋50戶,市區公告地價便宜算50萬
回饋金公式簡單化之後就是 200*50 = 1億
1億/50戶 = 平均一戶最低分到成本200萬
而地坪每大一些,戶數每多一戶,回饋金就多更多

回topeffort...(恕刪)


哇塞!!好棒棒呀,每坪的回饋金就等於每坪的公告地價呀!!!

不覺得怪怪嗎? 那一坪100萬3000坪,

回饋金不就高達30E,這種天方夜談的豪小算數!!

也只有閣下算的出來,受教了

需要大陽台的沒差
但是建商還是贏家
感謝W大的分享,公式我又去求證了一下,105年高雄市好像又修改了。
新條文如下:

第十三條  依本辦法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景觀陽臺、通用化設計空間、綠能設施、導風板等相關設施設備之建築物,其起造人或所有人應繳納回饋金,並納入高雄市永續綠建築經營基金統籌運用。
前項回饋金計算公式如下: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
(一)綠能設施設置於屋後者,其回饋金=[該綠能設施面積(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四。
(二)其他設施之回饋金=[其他設施面積總合(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二七。
(三)應設置雨水貯集設施而未設置之綠能設施者,其回饋金=[綠能設施面積(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四五,不適用前二目之規定。
二、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三六。

所以6樓以上的大樓建築改成了:
二、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三六。

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是指綠化設施設備吧?
太陽光電設施、景觀陽臺、通用化設計空間、綠能設施、導風板等相關設施設備。
因為不知道綠化設施設備總和面積所以有以下假設。

以查得的城揚方城市資料來拋磚引玉一下(亂算):
假設105年新建
綠化設施設備高達總樓地板面積的一半,24477/2= 12239(平方公尺)
105年基地公告現值73047(元/平方公尺)
法定容積率240%

回饋金=[12239*73047/2.4]*0.36=134,103,335元

如果綠化設施是總樓地板面積1/3=8159
回饋金=[8159*73047/2.4]*0.36=89,398,570

如果是1/4=670,516,675

以上是私以為的亂算,還請懂得門道的大大們為眾人指點一下,謝謝。




wilsly wrote:
一、真的是有檢舉,而...(恕刪)


一、會拆那大家要小心點啊。

二、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定我看過了,你說的可以讓建商大賺的眉角在哪裡??
規定裡面也指出可以登記販售的面積(如下),所以漏洞在哪裡?

4.各戶權狀登記總面積(俗稱總銷面積),查權狀中包括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其中專有部分為主建物面積(室內包含客廳、餐廳、臥房、廚房等)加上附屬建物(與主建物相連之陽台、雨遮、露台等,其於建物登記簿標示部、所有權狀上均登記為相連主建物之附屬建物)之和,且其測繪計算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綜上,當層各戶權狀登記總面積與建築物樓地板面積應有別。

你做的指控你要做基本出說明吧。說出來也可以讓大家以後不要掉入陷阱吧!
光擺個大家都找的到的規則,然後呢??眉角呢?? 漏洞呢?? 你一點貢獻也沒有阿。

三、你給的公式
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繳納時之當期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
積率]×零點四。

你也沒有算出來,光擺個公式,我一開始就擺出來了你知道嗎? 別人也擺出來了你知道嗎?
你知道你的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回饋金會比我算出來的多嗎??
要不要搞清楚再回文?? 我很清楚表明我後來用的是最低回饋金的簡化公式,就是因為有你這種人,連算都不算。

我算過,所以我講的如果不對,叫算錯。
我也很清楚地表明過,請大家糾正我不對的地方。因為我有可能算錯。
你連算都沒算過還說別人亂扯???
你先用你自己po的公式,或是你問到的公式,算出個數字後,再來談談吧。

對,我如果莫名被人嗆,或是被抹黑,就是會想嗆回去。
不過我嗆的不是你吧。。。。? 我嗆的是抹黑我的人。。。
如果冒犯到你那我說聲對不起。因為你還會特別去查證,雖然沒有做得很完全。
也許你只是不方便公布建商們跟政府實際的算法?? 這樣我也是可以理解。

也謝謝你的提醒,我會盡量不那麼嗆。
也很高興看到有其他樓的在找公式算公式。

PS. 實際上說幾坪幾坪的大陽台,其實都還要先扣掉原本陽台面積,剩下的才是多出來賣的面積。
example. 高雄厝 5坪大陽台*20萬/坪=100萬。
一般厝 1坪小陽台*20萬/坪=20萬。
所以消費者只是多花了80萬多買4坪陽台。。。而建商花了200萬回饋金多蓋了4坪陽台。。。
雖說好像撿到便宜,但還是貴森森阿。。。
那建商為什麼還要做高雄厝呢??? 為什麼???

個人認為,
1. 好賣很多 (對買得起的人來說拉)
2. 有做高雄厝的,好像都是很大的建商?? 也許他們之前屯的地夠久,成本夠低,房價又夠高,所以只是賺得少一點點,卻可以吸引更多人來看來買。
3. 賣人情給政府。賣人情給政府。賣人情給政府。(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合法送錢給政府,又幫政府做政績,長面子,是不是物超所值,超值錢的投資吧!!!!是不是,是不是。)

暫時先這樣
感謝感謝Biosuke 的熱心
看來公式有更新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
1.綠能設施設置於屋後者,其回饋金=[該綠能設施面積(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四。
2.其他設施之回饋金=[其他設施面積總合(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二七。
3.應設置雨水貯集設施而未設置之綠能設施者,其回饋金=[綠能設施面積(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四五,不適用前二目之規定。

二、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三六。
但是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綠化設施設備應該會是不一樣的,不然應該會用同一個敘述語句吧。我是已經懶得去查證跟計算了。但是太感謝你更新拉。哈哈哈


wilsly wrote:
哇塞!!好棒棒呀,每...(恕刪)


還是沒看你算啊?
沒算還敢出來豪小??
怪?? 怪的是你的腦子哪裡去了,我還以為你有。
而且我嗆別人你及甚麼? 請問是分身還是有姦情??
每坪100萬,套你的公式3000坪就是會有30億沒錯。要不要自己算算看??
看你大概只會靠喊,我就大發慈悲幫你列出來。

每平方公尺=0.3025坪
3000坪/0.3025=9917平方公尺
公告現值=100萬/坪= 30.25萬/平方公尺
法定容積率假設 n=420% (240%~420% 都沒差,後面會除掉,但有人會拿大樓/透天說嘴,所以選大樓地420%)
獎勵容積假設 m=1% (實際一定更多)
容積總和= 9917*(法定容積率n+獎勵容積率(m))=9917*4.21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繳納時之當期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
積率]×零點四。

回饋金= 9917*(4.2+0.01)*30.25萬/4.2 = 299989.25萬

政府會不會打折不知道。
也不知道你有沒有閱讀過大腦使用手冊
更不知道你哪來的臉嗆我
我也還沒資格被叫閣下,更不想被你叫,那只會把我水準拉低。
但是你肯定就只能乖乖的丟臉受教吧。


小女子我腦小, 數學真的不太好,
只知道明明政府已經修法, 主建物副建物要分開計價, 但建商都一口咬死總價!!

另外, 關於那個陽台很大的高雄厝,
我們住的透天沒差, 頂樓陽台大到不得了, 隔壁鄰居是退休老師愛種花, 看來很賞心悅目,
我們雙薪家庭又要顧小孩, 很多植物都被養死了, 後來乾脆全搬走, 加了太陽能板不但政府有補助, 一家四口瓦斯費都很省

但上次去看福懋綠養森, 大樓也搞這個大陽台,除了看起來很綠之外不知道還有啥好處,
加太陽能板又不夠大,
在客廳旁種植物也很招蚊(住高雄遇到登革熱季節, 根本就不敢進出陽台吧, 更別說如果一家中招整個社區都得噴藥遭殃)
然後我最擔心的就是......如果防水層做不好, 幾年後破功, 光是抓漏就可以讓上下鄰居吵不完了吧!!
隔壁鄰居種花種草都在盆栽裡, 不會有大量澆花溢水的狀況,
可是綠養森是直接把土挖在下陷式陽台裡,
加上自動灑水系統(是用公電, 難怪管理費那麼貴, 電用公電但屋價算屋主的, 像話嗎這是~), 再加上每年颱風,
如果防水層沒做好那就真的只有慘字能形容了....

sorry沒有針對綠養森, 小女子我只看過那個大樓建案所以只能舉那個例子~
rivertw wrote:
小女子我腦小, 數學...(恕刪)


對阿,好像的確應該要分開計價的喔。

不過建商當然是看怎麼樣賺就怎麼樣計價阿~
所以消費者一定也要怎麼樣省就怎麼樣喊價阿!!
別太糾結。
您說您家住透天。。。。
當初您買透天時真要照主、副建物坪數計價賣。。。。。開心的還不知道會是誰呢。。。

還是回到您說的,畢竟不可能叫建商賠錢的賣,所以只能爭取合理的價格。
合理的定義大家都不一樣,所以一定會有人電我。
不過事實就是這樣,
如果建商判斷錯誤就活該要賠錢賣。所以民國70幾年的時候倒過一波。
但是如果建商好狗運。就會有判斷錯誤的民眾接手,只好是接手民眾活該買貴。

所以千萬不要被一些 送家具冷氣廚具的招數騙到,冷靜判斷自己心中合理價格。

我覺得到最後怎麼樣計價,只差在合約上面怎麼寫了。
因為建商不太可能賠錢賣。
主建物300萬,附屬建物100萬
或主建物350萬,附屬建物50萬
同樣的主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分開計還是咬總價。
到最後,還是要把全部金額加一加,一同跟銀行申請貸款,不是嗎??
所以如何計價是次要的,重點是
1.自己能力範圍
2.價格自己覺得合理 (通常是覺得都貴的不合理,那是正常,畢竟台灣房價薪資比。。。說多了都是淚)
3.符合自己需求

順序請自由排列,但我相信都不可或缺。


ps. 我上一篇在58樓的po文有留彩蛋喔。明天來看看有沒有人發現。
我個人覺得抓自己能負擔的總價下去砍價最方便,不然細節越多,身為消費者越容易出錯,畢竟我們時間心力都沒建商多。。。。。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