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日前與先生看上一個建案是新成屋,各方面條件都不
錯,所以二週前就付了訂(十萬),當時代銷小姐拿出合約書及建物
權狀影本讓我們回去審閱,但是獨缺土地權狀影本(整棟的),向小
姐要,她解釋說因為拿去辦理切割,所以她手上沒有。因為只是付
訂,所以我們也沒堅持。五天後,正式簽約我們也付了簽約金150
萬,但合約書拿回去仔細審視,卻發現土地合約書上仍未付土地權
狀影本,電詢小姐還是老話一句「拿去辦切割了」,感覺怪怪的,
都已簽約了,連個土地權狀的影子都沒看到,不知有沒有大大,可
以告知這到底是什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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