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取消訂單了
但是我取消的是我沒訂的那款規格跟金額的
因為我有保留跟存檔我所訂的單價跟規格~~~呵呵
我想說的是~~~刪單跟訂單的樣品與金額內容都不一樣~~那這樣的交易程序是可以成立的嗎
好比我買了一隻雞腿卻退了叉燒給老闆~~~這樣好像怪怪的耶
這樣要叫人如何相信APPLE的產品價格?以及訂單的有效力?
是不是代表以後訂單價格,APPLE都可以隨時竄改?

大家就看APPLE如何處理這件事情了
處理不好的話最好是撤出台灣,
否則就真的祇是丟臉而已,
唉~商譽賠光了
出不出貨是一回事
道歉或是推給駭客,就算難看,也還是正面處理

擅自改訂單,這事可就完全事關"商譽"和一家公司的"信用"了
拿"信用"來玩,算他狠
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關於取消訂單,想請教各位大大

因為當時急於下訂,所以沒先註冊apple id
直接以訪客身分 + email下訂,並以VISA付費
訂購完成之後,也沒特別記下order id

那現在我想cancel order,是否就一定要打電話給客服了?
有用電話退訂的大大的經驗可分享嗎?
stevenchenabc wrote:
很好笑
說不出什麼正當理由
那就別回了
天下會亂
就是這種想不出什麼見解
又要指責別人的人吧?
==>千萬不要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很好笑



看不懂的人或裝死的人
當然會覺得很好笑啊~呵
你高興就好

明知道這是個美麗的錯誤,但是卻硬要錯到底
到底是誰比較好笑啊?

夢醒了看到現實了,也該清醒了吧
DeΨil.卑鄙無恥香腸伯
hayate43 wrote:
就是有你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人
好像別人懶得理你,就當做人家怕了你
唉.....嘆氣

反正只要有心,理由藉口多到用不完啦
心不正,好說歹說都是浪費口水,還惹得一身腥
所以就隨你們去吧,你們高興就好
只是將來換你們遇到類似狀況時,請記得你們當初做過的行為啊!!
千萬不要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說一套做一套


hayate43 wrote:
看不懂的人或裝死的人
當然會覺得很好笑啊~呵
你高興就好

明知道這是個美麗的錯誤,但是卻硬要錯到底
到底是誰比較好笑啊?

夢醒了看到現實了,也該清醒了吧


從頭到尾
除了只會指責別人==>"心不正"之外
沒有看到你有提出什麼樣像話的見解
不知道是誰裝死還是看不懂?

想用標錯價來引起免費行銷
還被你形容成==>美麗的錯誤
好像這樣耍消費者是應該的一樣
不知道是誰在==>"心不正"喔
還好意思說==>千萬不要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真的是不簡單
而且擅自更改消費者的訂單
這是合法的行為嗎?
不知道是誰應該
==>夢醒了看到現實了,也該清醒了吧
可笑
真可笑!!!!
從頭到現在
完全不對這件事情有所正式的回覆
到底是誰在==>硬要錯到底

想不出正當理由
還要把錯價講成是==>美麗的錯誤
==>到底是誰比較好笑啊?
==>該清醒了吧
從我擔任採購的經驗來看,蘋果擅自更改訂單的行為是OK的,
畢竟這張訂單還得經過雙方確認並同意才能生效。
只是,如果在還沒獲得對方同意就擅自出貨並強收價差,
就有失商業道德了。
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我司都是「貨照收,貨款照舊」,
價差就當成是廠商給的"撒必斯"~


By the way, 這兩天如果蘋果沒有任何解決方案,
我應該會把訂單給退掉。
從規格來看,就算是19,990也是有點小貴…
只能說,這輩子最有可能入手mac的機會飛了。
繼續用我的微軟吧!!
我覺得MAC這招其實蠻高明的
拖延時間來減少定量,之後再來處理
光是板上就一堆要退掉的人了,沒出聲的因該不計其數
萬一決定願意賣或改IP4代替不就噢死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1564


蘋果電腦公司本(27)日業已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下稱行政院消保會)之要求,提出線上商店產品標錯價事件的解決方案。略以:蘋果電腦對於教育事業非常重視,所以在教育商店給予學生及教師價格優惠,發生此標錯價格事件,表示歉意,同時願意對於上週五(23日)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即大專院校學生或大專院校、中、小學各年級的老師、行政人員或職員,每學期一部桌上型電腦,以新臺幣19,900元,出貨1台,且於24小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行政院消保會為確認該公司所提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爰於本日再度邀集經濟部、臺北市政府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與蘋果電腦線上商店亞太地區總經理及臺灣地區業務協理進行越洋電話會議。針對蘋果電腦表示願意對於上週五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以19,900元,出貨1台,經過充分討論後獲致結論:
一、 與會代表認為雖不完全滿意,但基於該公司已釋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同意尊重該公司的決定。
二、 符合本次出貨資格之消費者個人資料應予以保護。
三、 該公司應依該方案儘速與消費者聯繫,辦理出貨事宜。同時應提供服務專線來處理消費者後續處理事宜諮詢。
四、 請該公司考量於線上商店網站設置相關機制(例:防呆機制),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五、 本案消費者如不滿意蘋果電腦所提方案,仍可透過訴訟途徑爭取權益。

william5629 wrote: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1564


蘋果電腦公司本(27)日業已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下稱行政院消保會)之要求,提出線上商店產品標錯價事件的解決方案。略以:蘋果電腦對於教育事業非常重視,所以在教育商店給予學生及教師價格優惠,發生此標錯價格事件,表示歉意,同時願意對於上週五(23日)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即大專院校學生或大專院校、中、小學各年級的老師、行政人員或職員,每學期一部桌上型電腦,以新臺幣19,900元,出貨1台,且於24小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行政院消保會為確認該公司所提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爰於本日再度邀集經濟部、臺北市政府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與蘋果電腦線上商店亞太地區總經理及臺灣地區業務協理進行越洋電話會議。針對蘋果電腦表示願意對於上週五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以19,900元,出貨1台,經過充分討論後獲致結論:
一、 與會代表認為雖不完全滿意,但基於該公司已釋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同意尊重該公司的決定。
二、 符合本次出貨資格之消費者個人資料應予以保護。
三、 該公司應依該方案儘速與消費者聯繫,辦理出貨事宜。同時應提供服務專線來處理消費者後續處理事宜諮詢。
四、 請該公司考量於線上商店網站設置相關機制(例:防呆機制),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五、 本案消費者如不滿意蘋果電腦所提方案,仍可透過訴訟途徑爭取權益。


那我想問

如果是因為蘋果更改了價格後才取消訂單的人有這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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