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有關SSD硬碟借給別人後,被別人以強制開價的方式收走硬碟...請問如何拿回?

不好意思,文長注意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閃光之前在一間公司上班,那時候他們老闆娘借他筆電要給他使用,因為很老舊,所以要看看哪裡可以升級,最後是說我這邊有一顆多的金士頓hyper X 120g的固態硬碟,先裝進去用,要換裝時,也有經過他們老闆娘同意,後來我女朋友因為車禍,要離職,他們老闆娘硬要等到公司再請到人才能走,問題是離職是一個月前已經提早提出了,還有其他一些不照勞基法的剝削就不講了,現在問題是我的硬碟卡在他們的筆電裡拿不回來,一直在那邊說什麼,交接完再說...這跟我的硬碟有什麼關係...一直佔著耶...然後今日我閃光的媽媽在調節委員會(我不在場)跟他們調節後說我的硬碟他們要以600塊收,說那個硬碟現在值600...我聽到就吐血了...東西持有者是我,我有購買證明,憑什麼他們說收就收?東西是我的耶...我又沒說要賣...請問大大們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的嗎?

------------------------------分隔線--------------------------------------------------

由於有一些大大們希望知道事情解決的過程,也感謝各位大大們如此的幫忙小弟,小弟在此簡述一下結束的過程,因為是在調解委員會處理的,並且是由我女朋友的媽媽去處理的,最終我女朋友的老闆娘願意歸還硬碟,發問時是還在調解(調解是要調解主雇薪資的問題跟一些勞工權益,我的硬碟是其中要處理的而已)的過程,大大們給的建議我都有參考,也想說如果不願意歸還不排除會報警,所幸最終是解決了,謝謝各位。(鞠躬
把原本的硬碟裝回去,SSD拿回來不就好了嗎?
aceacen wrote:把原本的硬碟裝回去,...(恕刪)



筆電在他們老闆娘手上...
報警~~~
告侵占~~~
~補補補補151515151515


abc3595047 wrote:
不好意思,文長注意事...(恕刪)


請問當時就職的時候交接筆電有沒有簽點交書之類的文件,然後離職的時候交回在簽一次,如果都有簽的話,代表你們在形式上(至少在書面上)已經交接完成。交還筆電時沒有檢查,那就算你們疏忽。

如果什麼都沒簽,據理力爭吧,一顆SSD就這樣白白送人而且被貶值成600元,多不甘心
XBOX 360 帳號: ASSOLUTO LEO 看到記得"救"我耶
直接報警,請警察到現場
如果屬實的話應該是可以以現行犯身分逮捕
看要不要玩那麼大
風~~
不用囉唆直接請警察到現場處理
不歸還就是侵佔的現行犯

警察到現場他們就會乖乖交出來了
台灣老闆認為設計師不值錢,所以他們產品設計就不值錢
你有購買證明嗎?或是有無註冊產品之類的動作,如果你有的話,那就能直接證明SSD是你的財產了。建議你先將每一段過程,屬於關鍵點的時間點清楚列出來,何時拿到筆電使用,何時變更硬體與告知對方的,最後又是何時歸還,有沒有讓對方知道你的物品在裡頭,對方給予什麼回應,最後是哪一天說要600元購買,每一個過程都清楚且具體的列出來,會比你這樣跟他要來得更具體且有力。
changpizz wrote:你有購買證明嗎?或是...(恕刪)


購買證明絕對有,我有發票跟盒子

abc3595047 wrote:
購買證明絕對有,我...(恕刪)


那你贏定了~~~報警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