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4481 wrote:
1.閣下會不會扯太遠了
2.所以你覺得樓主應該該吞下去才是閣下認為的合理的損失
3.樓主雖然沒有直接證明 但有開過調節委員會 會有紀錄老闆娘是知情的
4.在下不認可閣下的這句話 越是氣頭上越理智才打得贏
5.樓主如果認為不值錢 就不會有這篇文章了好嗎 樓主的奇檬子並不是被SSD搞壞
是對方要樓主一定只要用600買他的SSD 所以樓主才會奇檬子不好 憑甚麼老闆娘說
樓主就一定要做 樓主並不是老闆娘的員工吧...(恕刪)
我覺得主要的精力應該要放在如何為樓主女友爭取更好的離職條件上
需要開調解會表示公司可能有幾千塊甚至幾萬塊的欠薪
和樓主的120G又沒有樓主重要資料的SSD比起來,哪一個代價大?
當然最完美的情況是又能成功協調勞資糾紛,又能無損失的拿回硬碟
但是如果以上都能同時做到又怎會走到開協調會這一步
協調會本身就是在談判Negotiate,雙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場希望能減少損失
還有,協調會的紀錄並不是筆錄,在法院上不等於證據(本人認識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委員),更何況上面不一定記載有關硬碟的事情
所謂談判,當然最好是雙贏
你可以一直鬥下去,花好幾個月的時間和數不清的電話費車錢等,甚至可以聘請律師上法院,最後拿回薪資和硬碟
也可以和老闆娘私下或公開談判將硬碟贈送做籌碼,要求要給女友更好的離職條件
你會選哪一個?
況且本人私下覺得,當女友在為勞資糾紛煩惱,甚至還出動她媽媽時(可能也是未來的丈母娘),你一直在意那顆硬碟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你不夠大器
celvinku wrote:
報警~~~告侵占~...(恕刪)
winston-2000 wrote:
我覺得主要的精力應該要放在如何為樓主女友爭取更好的離職條件上
需要開調解會表示公司可能有幾千塊甚至幾萬塊的欠薪
和樓主的120G又沒有樓主重要資料的SSD比起來,哪一個代價大?
當然最完美的情況是又能成功協調勞資糾紛,又能無損失的拿回硬碟
但是如果以上都能同時做到又怎會走到開協調會這一步
協調會本身就是在談判Negotiate,雙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場希望能減少損失
還有,協調會的紀錄並不是筆錄,在法院上不等於證據(本人認識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委員),更何況上面不一定記載有關硬碟的事情
所謂談判,當然最好是雙贏
你可以一直鬥下去,花好幾個月的時間和數不清的電話費車錢等,甚至可以聘請律師上法院,最後拿回薪資和硬碟
也可以和老闆娘私下或公開談判將硬碟贈送做籌碼,要求要給女友更好的離職條件
你會選哪一個?
況且本人私下覺得,當女友在為勞資糾紛煩惱,甚至還出動她媽媽時(可能也是未來的丈母娘),你一直在意那顆硬碟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你不夠大器...(恕刪)
開調解委員會就是因為不要先浪費司法資源 所以一般會先開調解會 該紀錄的調解委員會一樣要記錄(包含錄音)
調解後的成果及過程 法官會拿來參考 以釐清案情
在下開過不少次調解會 所以很清楚 如果閣下所說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沒有紀錄跟錄音

調解委員會可能有失職的情況 還請告知大家是哪區的區公所以方便請政風或相關單位查辦

薪資跟硬碟是兩件事 不應該混為一談 大不大器 並不適用於這時候

反而應該捍衛自己的權利並站穩腳步 爭取應該得到的薪資及硬碟的歸還才是正途

P.S如果一個男人連捍衛自己的權利都做不到 還需要說大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