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上前輩一個笨問題, 即:
G1X的規格說明都說: 主打賣點是它採用了全新的 1.5 吋(18.7mm x 14mm)感光元件.....
想請問 : 這1.5吋是如何算出來的 ?
先謝 !
nisz wrote:
http://www...(恕刪)
謝謝大家熱心的建言, 而nisz兄的連結提供了答案,至謝 !
原來是以對角線16mm做為1吋, 再推算出1.5吋的. 了解了.
我擷取其中一段說明如下:
此 inch 與 彼 inch?
同學提問:已知 1英吋=2.54公分=25.4mm, 而一般吋數表示應為對角線 n 吋就是等於 n * 2.54 公分。但根據 Mr.OH! 講座中所述 : 『1英吋 CCD Size = 長 12.8mm X 寬 9.6mm = 對角線為 16mm.... 』並無法與 1英吋=25.4mm 之既定單位相產生關聯,理由為何呢?

Mr.OH!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把鏡頭拉回去 1950 年代從第一代電視機剛從實驗室誕生的時候開始講起,那個時期的電視機和現在所使用的CRT 或稱映像管電視原理上大同小異,但有一個最大不同點就是那時候的螢幕是『圓』的!對於那個時候的電視工程師來說,從 Tube 中發射出來的電子線本就會繞著圓形軌道散佈,因此,將螢幕做成圓形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同學有機會回顧二次大戰的電影,那時候雷達螢幕,也就是 CRT 應用最多的地方,第一代電視也就是那樣的造型。不過,對於大多數的消費者來說,圓形螢幕實在太難適應了,最終還是將螢幕裁成『方』型,已爭取大眾的認同。而如何在『圓中取方』得到最大的面積,後來的工程學界看法不一定相同,但通常裁切比例維持在 1.4~1.6之間(見上表),這之中並沒有一定的數學關係式,主要的問題則是在避免圓形投射下,出現暗角的畫面。不過,在描述尺寸大小時,仍繼續維持 50年代的傳統,把『圓』形概念套用到『方』型螢幕上,以英吋來表達。久而久之,已經很少人能記得起最初圓形的概念,而持續將方形 16mm 的對角線作為『英吋』的代表單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