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1119 wrote:
小弟尚有幾個疑問的地...(恕刪)
他在經過33.5K的時候有被官方拍到,時間05:15:36 這點應該不用懷疑吧?
所以她前面33.5k 大概是每1k花9.5分 所以差不多就是時速6k/hr啊
因此她前面33.5k真的就如你所說的喔
史丹利1119 wrote:
這是指連續7小時都必須以6KM/H均速下完成,才能達成的目標,但這42.195KM途中有多少酒莊?補給站?吃生蠔?牛排????難道都是邊走邊吃??沒有停下來
他到終點的時間是6:58 所以說剩下8.5K花了1小時43分
也就是剩下你沒看到任何照片的距離 大概是每1k花了12分鐘 也就是時速5k/hr
有沒有可能呢? 根據前面33.5k的參考數據 我覺得是有可能的
至於沒有拍照片 說不定他真的累了 累到連拍照的力氣都沒了 也說不定是妝花掉了 不想拍
質疑他這點 我覺得你真的管太大了
請用功一點
至少要把前面的文章看完再評論
我幫後來才進這棟樓的人整理一下:
1. 女王在9K及33K有被錄下畫面
2. 有參加同一個比賽並完賽的人,在終點前有遇過女王
如果你們要證明她說謊
建議你們:
1. 去找她切西瓜的證據
2. 去證明那位遇到她的人在說謊
不要再"我認為","我認為"的....
證據才會說話
女王應該要感謝你們讓她的知名度大增...

進入波動狀態~~~
幾十年前,
NBA有一個叫超音速隊(SuperSonics),
裡面有一個德國籍的球員Detlef Schrempf,
他為Adidas拍的一個廣告,
片尾
他很酷地對鏡頭說: "Stop watching TV, go to practice!"
別再討論女王了
去練跑吧!
對於酸民,我們有教化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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