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也不能就和台灣畫上等號。法律歸法律,商業歸商業,英文好一點,直接連到美國買。想一想也沒有大不了的。最後結果就是看雙方如何下台階了。再往前看,以後的Chrome OS,希望不要對台灣的電腦製造商有不好的影響。
sudustar wrote:台北也不能就和台灣畫...(恕刪) +1台北也不等於其他縣市....台北市有的是錢及資源,可以自己搞,全部免費下載。其他縣市可沒這麼多資源。"郝" 好坐下來談吧。不要因為市府都用水果牌不受影響,想想其他人啊.....
東西你拿來我家賣,ok我就付錢不賣or不爽賣就迷版用下去了,別忘了你賣的東西是不是實體商品而是軟體東西好錢當然可以付,但別肖想我還會雙手奉上,更別說有東西可以取代時.....不反對你來、不反對你賣,如果你不想來、如果你不想賣....
ming0803 wrote:請問一下怎麼依法有據...(恕刪) 七天合法佔有阿!七天可一把一本小說看完,可以把一個付費小遊戲玩完,如果可以無條件退費,之前會買的人或許還是會買,但我相信有些本來會買的就會不買了,這不是合理的佔有七天及合理的退費阿!且依法有據,難道這樣做有錯嗎?也沒犯法不是嗎?
商人來到台灣當然要遵守當地的法律.如果台灣連這點都守不著,那就一點國格都没有了.google 別太有自信, 大不了換Iphon4 S 就好了(C/P值不錯)or windows系統.況且目前手上的APP 已經夠我用了,有没有付費軟體真的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