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tter wrote:我說的友善和這次北市...(恕刪) 還是不懂友善在那,都是外國公司與我們是無關的且都是在商言商,今日微軟在手機平台節節敗退,在作業平台被自己的XP給阻礙,XP更新服務是不是只到今年阿,事實上微軟很怕連電腦平台的作業軟體被搶,不是因為他根深的夠深,不然現在也會岌岌可危,在學校鋪教學版,事實上也是在打地基,友不友善我是不知,如果有利益衝突,在來看到底它會怎樣做.
樓歪了... 但那麼多回響真是始料未及..其實不是要討論 7 天鑑賞期的法律內容, 我相信其他篇都已經攻防很明確了.在這裡是想尋問大家對於我預測是不是同意..如果同意, 你的感想是如何?如果不同意此預測, 有沒有其他的劇本可以參考~~相信這裡臥虎藏龍, 一定有人可以命中 Google 的決策!拭目以待!
樓沒歪,問題還是在法令................如果 Google 從此把臺灣列入無付費 App 區域, 你的反應是如何?哪會希望串連抗議要求政府修法,因為導因還是因為不合宜的法令或是法令解釋問題,為了那些不符合現在這個時空的法令,要我門當地球上的二等公民嗎......七日鑑賞真的保障消費者?,還是拉高業者所需成本及困難度,倒置所有消費者需要承擔(停售/售價較高/次等賣場區域)......到底合適界線在哪,是改修改法令的時候了....
pettter wrote:微軟對台灣的友善你看...(恕刪) 其實我也想說...微軟算是最早到台灣的軟體大廠之一,微軟到台灣時台灣還是盜版最盛行,連公家機關都在用盜版的年代,怎麼微軟就從來沒發生過和政府嗆堵的事?以前都以為微軟最鴨霸,現在看來google有過之無不及阿,如果連主流os都被google占領我不敢想像google會屌到甚麼境界
結論很簡單啊台灣的法律是聽聽就好 看看就好跟 汽車後座要綁安全帶一樣 執行結果如何而且台北市不可能自行修法 也沒權力修法要面子而已 然後找個下台階Google 呢 我是商人 要裡子 所以隨便你囉7月14日後 Google 同意改為14天 但是有但書 不會公布" 使用付費軟體 必須在15分鐘內 email到google官網辦理將可能選擇性退費否則 14天后試用期滿 要求退費視同無效 "跟你辦信用卡一樣 一大堆條文 但字都很小 很容易忽視台北市呢 辦記者會 說溝通良好 得到三贏
鑑賞期的部份食物、用品和數位內容的部份我覺得應該要分的更細才可以每樣東西都有它的特性不是說七天就可以七天的將法條無限上綱的話會有一大堆的問題出來就看這些利尾豬公要怎麼處理了如果google真的關閉付費市場的話我會想找一郡朋友一起去台北市政府抗議當然除了軟體的部份的損失還有硬體…就是手機本身買了一支手機 然後用的軟體都有廣告或是功能不齊全這應該會讓人很不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