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HTC One之特別退訂安排 對於已預訂HTC One黑、白兩色手機之客戶未能於開售首日(即5月4日)取機,本公司深表歉意。 本公司於四月中按照HTC的指示接受預訂,並根據「先預訂,先取貨」的原則,於新機開售的前一天,以手機短訊通知最早預訂的客戶取機。另一方面,本公司只會預留極少量新機作後備,務求令預訂顧客儘快取得新機。 唯由於HTC One供應量不足,仍有預訂顧客未能取得新機。再加上首批HTC One新機的質量遠低於其過往標準,令部份已預訂新機的顧客在取機時發現產品有問題時,本公司沒有足夠的備機即時為顧客更換。本公司已即時檢討及調整有關型號的備機數量,以應付新機的質量問題。
有關三星寫手門事件,目前官方是以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實廣告)和第22條(營業毀謗)調查中
但如果您的主旨是認為三星寫手門仍在持續進行操作,並且疑似假造HTC NEW ONE的品質文
已經對你造成產品選擇與信賴上的困擾,認為已經影響市場交易造成不公平競爭
我會建議以公平交易法第24條提出檢舉
公平交易法 第二十四條(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有關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所規範的相關行為
可以參閱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案件之處理原則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67&docid=266
如果要直接用公平會檢舉信箱檢舉
請記得交代
1.法條:明確指出檢舉何家公司違反何法第幾條
2.理由:檢舉的理由或是你看到什麼觀察到什麼
3.影響:你確信這樣的行為會造成什麼影響
4.請求:如依法懲處或請求停止該行為
一周之內您就會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回函
以之前「溫暖小熊」事件為例,我就提出檢舉並收到以下回函
-----------
親愛的 OOO 您好,
您的來函 (2013XXXXXXXX) 我們收到了。
關於您的反映事項
檢舉台灣三星電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
本會回覆如下:
先生/小姐您好:
一、您102年5月10日電子郵件收悉,感謝您對本會的愛護,及對公平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關心。
二、有關您反映「溫暖小熊」帳號於Mobile 01論壇歷次發言紀錄前後矛盾,與三星公司寫手門事件相關,本會業併案進行瞭解中,俟有具體結果再行回覆。
三、謝謝您的來信。
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
Wow_Senior wrote:
當場換掉,有縫的機器...(恕刪)
frensel wrote:
看看香港衛信怎麼說(...(恕刪)
説真的 如果你沒有買 就不勞您在這費心打字了!
沒有買的人 到底是有什麼立場説new one 瑕疵、品管 有多差?
都是聽人説 ?都是看01?
難道我們這些有買 且還不只買一支的人 沒資格在這裡、在這個版
大聲説 我們買的new one 沒問題嗎?
而你一個一支都沒有買的人 卻到處在hTC 版 嚷嚷 品管、瑕疵 有多...多 公差讓人無法接受,製程有多糟等... 到底是何居心?
再來 這個版 是樓主開的 你不認同他的做法 你可以不要回
何況 這裡 是針對有買的人 滿不滿意 new one的品質
樓上這二位 你們買了嗎?
沒有買 請問 是在不滿意什麼呢?


不滿意 啊〜原來這麼多人滿意?
也不用一直貼別人的經驗上來 只貼你自己想看的 有什麼意義?
frensel wrote:
看看香港衛信怎麼說(...(恕刪)
你住香港嗎?
管到香港去了?管好自己不行嗎?
到處在挑撥、引戰!
發票照片如下
http://ppt.cc/3WxT
使用上完全無問題 , 超滿意
Wow_Senior wrote:
當場換掉,有縫的機器還是有縫對吧?
那怎麼還叫造假?
當場沒注意沒換掉,這也要怪人家?
只要不是一機多貼,也不是刻意去製造出來的。
瑕疵由消費者揭露跟由競爭對手揭露有什麼不一樣?
消費者揭露的就叫真得?競爭對手揭露的就叫抹黑?
你當王女士是吃素的?佛心來著的任憑對手抹黑都不會回擊?
事實上就是瑕疵真正存在。然後他們無力改善才會無法回擊。OK?
公平會老早就動作了。都動了一個多月了。結果?
哈, 看新聞寫公平會正在「搜集黯黑行銷」在世界各地的接受度.... 真是太好笑了....

來看看「公平交易法」有那些武器吧:
公平交易法
第 27 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本法為調查時,得依左列程序進行:
一、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
(公平會知道溫暖小熊是誰嗎? 沒有電信警察、沒有 01 及電信公司配合,公平會要去找誰啊?

二、通知有關機關、團體、事業或個人提出帳冊、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
(通知 SAMSUNG 提供證物? SAMSUNG 會提供自己黯黑行銷的證據? 資料在行銷公司啦!沒有通聯記錄,如何證明是 SAMSUNG 授意行銷公司,行銷公司再指揮工讀生執行?

三、派員前往有關團體或事業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
(公平會坐在會議室裡等 SAMSUNG 提供資料? 沒有查扣帳冊、電腦、押人訊問的權利?

執行調查之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
公平會吃飽撐著, 啥武器都沒有, 只能等被調查廠商配合提供資料,是能調查出什麼?...

直接移送檢調, 別自己查了吧!

搜集100個國家的行銷資訊, 開1000次會議討論黯黑行銷是否適當, 可能要10年以後才能公佈結果....

行銷公司早就把發言地移往海外了, 公平會你能讓住在海外的外國人配合提供資料?

Dear 公平會, 你碰上的是一個國家級的巨獸公司, 手上擁有 240 億美元的現金, 罰款?

比照美國抓幾個主管去關才有效力吧!
哈哈哈, 公平會你醒醒吧....

Aluminum wrote:
新帳號有問題比率明顯不符合常態分佈
有學過統計機率的都知道...(恕刪)
支持樓主去檢舉,但從統計來看,這串討論是問不出什麼結果的。
小弟也學過一點皮毛的統計,就分享一點粗淺的推論統計的概念。
因為普查常常不可行,所以可以用抽樣的方式統計進而推論整個母群的情況。
但在01收集樣本不可行,因為可能有問題的人才會貼出來抱怨,或者01族群沒有代表性等。
所以在01的取樣根本就不是隨機取樣,充其量就是所謂的方便取樣或滾雪球取樣。
這種樣本在我們統計的時候通常都是當成垃圾樣本,通常都是造成推論上的污染與誤差。
大家去看看政論節目的"電話投票"就知道了,不同台對同一件事的投票結果是天差地遠的。
那一台的投票結果才能代表民意,才能代表真實的輿論?別鬧了,那種方法得到的資料有參考價值嗎?
在01收集樣本還不就是同樣的事...
所以簡單的講以下兩點:
(1)在01很多人說new one有問題,不能代表new one真的有問題。
(2)但相同的,01 很多人說new one沒問題,也不能代表new one沒問題。
另外常態分布,什麼情況下會常態分布,什麼情況會有偏態。
這就讓有學過統計的人自己去複習吧,簡單的講,常態分布不是必然。
你想01族群的各種背景會是常態的嗎?年齡常態?收入常態?別鬧了....
來01的人背景就不是常態分布了,他們表現的特性的會有什麼常態?
最後好意的提醒一下,不要動不動就說別人


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現在發言要老帳號跟有手機是吧,那也沒什麼了不起。
要買支new one很難嗎?別人當它是寶,對小弟來說不過是手機而已,沒啥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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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less96 wrote:
希望擁有HTC NE...(恕刪)
上市第一天拿到
32G銀頭好壯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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