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真是爛透了~客服回答不一樣?

每個客服都有自己的判斷標準的~同樣問題每次回答你同一個答案也是相當怪異!客服都會套好話嗎?

別怪大家對你質疑非常之大~原因我自己看到有二個

第一:對話的圖片非常不清楚~就按截圖下來上傳怎麼會變成那樣呢?變成自己在一言堂了~

第二:一次爆二邊不同三個洞?樓主一直說是爆炸~但是這種圖片跟你說是爆炸你會相信?也沒有燒焦的情況

樓主一看就知道對HTC非常不友善是看的出來的~爛透以後買別家就行了~

是否我自己挖三個洞然後客服回答我不同的答案就可以到處亂講一通了呢?當HTC好欺負的關係嗎?


YOGI wrote:
如果樓主是收取他人金...(恕刪)


頻空推論樓主有無收錢與否.是否太過武斷?
閣下若提不出物證.是否涉及毀謗?
論述他人犯罪是否需要提出證據?

美國新埔森殺妻乙案...
主嫌當庭釋放是因為"沒有足夠證據"定罪...
中華民國刑法是罪刑法定主意...
而非罪疑法定主義...

就算有人對某甲言詞不友善...
也不能因此就任意臆測其為收錢辦事吧?
要定罪.要有證據...
臆測他人的發文.在多人可共見共聞之場合.包含網路上...
是有機會成罪的...
只是台灣多數民眾法源不足.不喜興訟.不然光是這串文章...
興訟的話.至少2-3人可成罪...

前陣子.一名女師.狀告70多位FB留言者.
路過酸幾句也都入列成被告...
先不論為師者此舉有無非議之處...
捍衛自身清白.卻是正確作法...
若非該師院接受和解...70多名學生.
因為嘴泡.法律知識不足而付出的代價可不小...



bluerex0512 wrote:
頻空推論樓主有無收錢...(恕刪)

我是針對你前次發言提出我的看法

你認為樓主沒有主觀犯意不構成毀謗 我是提另一面『如果』有金錢對價就有主觀犯意作論述

另b大你認為法官會認為微罪 至多訓斥

我另提出宏達電亦可主張

樓主作為造成公司商譽『重大損失』(樓主在網路對hTC指控其產品會『爆炸』)
--不論有無犯意,有心或無心


因為樓主在網路對hTC指控其產品會『爆炸』
法庭上樓主就要負責舉證 就不是像在01貼張照片就可以說服法官

如此便與b大所主張『微罪』發生競合矛盾

法官仍會維持『微罪』的判決嗎?




更何況是發生如其他網友所質疑『如果』樓主特意隱匿其他重大細節之情事呢?!


也要謝謝b大再次提醒各網友

在網路上任意發言是要負法律責任



doomr4a wrote:
這樣對一個品牌真的會有幫助嗎 ?

對 HTC 不利就要恐嚇嗎 ?...(恕刪)

我是針對b大發言 提出

『如果』樓主有金錢對價關係撰寫此文

就有主觀犯意

就會構成加重毀謗要件

另宏達電可認為樓主雖無主觀犯意但卻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對樓主提出訴訟!





法律是嚴肅課題 正如b大所言(雖然我們法律見解不盡相同)

純法律提醒 並非恐嚇大家 為hTC或其他特定人作盲目護航
bluerex0512 wrote:
只是台灣多數民眾法源不足.不喜興訟.不然光是這串文章...
興訟的話.至少2-3人可成罪...
...(恕刪)


另一面,

可以說hTC太佛心 沒有對01站內眾多抹黑文提出告訴

不然那些網友 至少有2-3人可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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