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想參加HTC的活動嗎? 官方活動明顯作弊。(完結篇)

狗魚 wrote:
其實我想說的是樓主...(恕刪)


其實,那天的結果沒辦法怪HTC的,這點我心裡清楚(更不能怪趕我的保安部門),從事件開始,在官網FB,我的留言就很尖銳(但是如果軟綿綿的,就無法讓HTC感受到事情的重要性.) 但是我之所以決定要去的理由,是因為他們公布了當天即將宣布新的得主. 我希望以我的單薄的能力,能讓他們不要企圖只是宣布一個新的得主(即是得主是我,效果也不好!), 我希望有機會能見到所謂的高層,表達我(前面或主樓都有提到的)所謂的由負轉正的建議,所以刻不容緩. 我知道當女保安跟電話中的相關高層對話的時候,這件事情就即將畫上句號了. Help This Company Or Not 就要考驗HTC的SOP.結果也證明了關於HTC的SOP也是不足的. 所以才會有我在HTC員工下班後,最後離開的前3分鐘的錄音,有點不捨. 不捨的是HTC寫下的結果將會永遠記錄下來,而被不斷的檢視在日後的每一個活動. 我喜歡HTC因為他提供了台灣數萬個就業機會, 我感到婉惜,也檢視自己是不是走到這一步錯了(所以我才會說不願意再曝光到媒體上面了)

race6061 wrote:
是阿死亡車禍事件警...(恕刪)


還好啦
他們來了都很有禮貌, 我很高興的告訴他們,雖然他們不是我請過來的,但是他們來了是來保護我的(畢竟我隻身去到人家的地方), 相談甚歡, 對話有錄音,他們不反對,只是我沒有PO上來了. 謝謝他們來關心 (我知道他們後來還有路過幾次的樣子,辛苦他們了,我有點過意不去,也算是浪費社會資源了.)


wcchuang wrote:
htc啥的,換一個便是...(恕刪)
是呀, 警察背背們也說了, htc啥的,如果感覺他們不好,換一個便是.
pcian wrote:
怎麼還沒上報啊?這種...(恕刪)


一句

內鬥內行
我看了一下 可能有所誤會...

你去第一篇文章看你前面PO的
----
(時間軸-2月17日我看到了評審結果)
1. Yun3
Yun3 的作品發表裡面,根本沒有照規定完成!
1.既沒有在文章末加上「這是 (你的名字或暱稱) 的精彩人生 精彩故事!#BrilliantU」
2.也沒有留下PO文連結
3.全文內容沒有一個U 字!!更別提什麼“U” 的任何概念或想法.
4.活動時間:2017/1/24~2017/2/14 ,而Yun3 參加比賽的作品在2月15號發表的,而且2月15號還又編輯過.
就在這樣的參賽條件下,他竟然還贏得了比賽,而且他的參賽PO文, HTC官網論壇版主-陳2還一直在他的留言下面指導他不符合規定. 就這樣到最後HTC官方還是把他選出來了. 真難讓人不懷疑內定!
----
加上後來回覆給他人的文章
也僅附上HTC紛絲團的截圖要人去看時間


所以我才說YUN時間沒錯...


至於"春"的參賽作品你愛曲解我的意思 你隨便去講
你一直提"春"只有六句話
我才說到作文的評分主觀
和僅有四句二十字五言絕句出來~(靜夜思...你、我對詩名都有誤會)

然後我之前PO火雞肉飯的新聞 (我當然知道有取消)
(有看到我後面有加Orz這圖嗎)
加上有引用你PO出來"春"的六句
我是在反諷這種活動評選太主觀
他中選信不信看個人

另外也是想跟你說別太執著他只有六句話這件事!!!
畢竟你、我都不是評審,
也不知他們的口味如何獨特。

------我的原句------
編輯文章這部分HTC也出來說明了....
「截稿後不會再採用任何後續編輯的文章與內容」
至於要不要選,會不會影響...
要不要信看個人!

讓我想到作文...
分數高低抉擇在老師 就是他X的極端主觀,
一樣,
要不要信評分看個人!

還有上個月嘉義雞肉飯攝影比賽
--------------------

至於有沒有暗黑面 我沒證據....


最後

祝 順心
guessbaby wrote:
我看了一下 可能有...(恕刪)


很抱歉,可能讓你很反感,是不是太尖銳了.....和解吧(握握手 好朋友)

如果你覺得不太舒服我可以回去把有關於我們的對話都刪除,只是觀念上與理解上的問題而已,討論的時候難免會有一些摩擦.

對我來說,事情已經都過去了. 也祝你順利. guessbaby
一個不知道自我檢討的企業,難怪一直走下坡且還在自我感覺良好,
我支持國貨但不支持不長進的品牌,這事情只會讓大家感覺更差,
請問 hTC 這是你們希望看到的嗎?
好長一篇@@!htc已經出面說明了,算有心解決這問題,覺得下次就再好好留意一下活動方式就好,抽獎抽不抽的到真的難說啊⋯⋯
看到樓主在HTC貼出聲明後又多討論了幾天
聚焦在被取消資格的Y是否有在2/14活動截止前在自己塗鴉牆上PO文
結果目前看來Y已經把自己塗鴉牆上的HTC相關活動痕跡刪除一空了

而 將你的一段故事和此PO文連結回傳至HTC Taiwan 粉絲專頁的【分享你的精彩故事】相關PO文 的部分

被取消資格的Y總共在那串回文裡多此一舉的貼了3次
其中2次是在15號之後
還有一次原始貼文日期是1月8號並於1月15編輯過
不論是編輯前後
都沒有符合 將此PO文連結回傳 這個條件啊
力寶寶98 wrote:
好長一篇@@!htc...(恕刪)

他沒有心解決事情
只是敷衍了事

連警察都叫出來,htc,就讓他被埋葬在歷史的鴻溝中吧
熱賣2萬支, 卻連台灣銷售手機排行榜前十名都擠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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