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2016.12.13的新聞看了讓人再次體會出 鬼島法令是多麼狗血
輕艇出海危險 風浪大一些會翻覆 釣魚還要考執照 之類的報導 苦主還被罰了3萬
根本就是見鬼了 風浪大釣客會出船才有鬼
搭乘保麗龍船等未具有船型的浮具 如果有從事採補水產動植物的行為 可以違反漁業法裁處
釣客再怎麼厲害 也抵不過漁民近海灑流刺網大小通殺 的殺傷力
有些更狠的漁民魚網都放的防波堤邊了 怎不見政府取締
中時
中央社
三笠
TVBS
er6588 wrote:
前幾天2016.12...(恕刪)
漁業署Q&A
三海浬禁止的是"拖網",不是"流刺網"~~禁不禁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規範...全台灣還不是所有的縣市都禁止~~至少,海釣盛行的雲,嘉,南,高都沒有明文規定,要幹譙前請弄清楚法規,沒禁止是要取締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