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中鼠
牆中鼠的敘事是一名來自漢威爾的精神病患的第一人稱回憶錄,他是狄拉波爾家族最後的血脈。家族衰弱之後搬回祖先在安徹斯特的城堡,艾克薩漢修道院。由於持續聽見老鼠在牆板間騷動的聲音,找來各方考古專家探索城堡與家族的過往。在地窖下方發現疑似家族的古老儀式痕跡,其中包含宗教性食人與為食人所建立的地下城市。可憎的家族歷史加上只有自己聽得見的老鼠聲音在噩夢與現實間交錯,由於精神受到衝擊陷入瘋狂。真是夠了溫斯頓史密斯。
由於文本對城堡探索的主要描述都沒有老鼠直接顯現,我懷疑城堡中已經沒有老鼠,而最後殺死諾里斯的是精神失常的溫斯頓。
牆中鼠可能不存在的敘述
溫斯頓夜間多次聽到牆壁縫隙間傳出老鼠活動的聲音,同時也看到黑貓在相對位置做出凝視與撲抓等反應。必須注意的是,雖然一開始貓的行為被僕人解讀為,城堡內可能存在老鼠,但僕人和諾里斯始終沒有聽到這些聲音,他們只注意到貓所製造的噪音。即使在地窖過夜的第一晚,諾里斯也只看見貓的騷動以及地下空間的存在。
然而貓狗本來就常做出難以理解的舉動,當然可以把它解讀成對另一個世界的共感,或是由於比人類更敏銳的聽覺嗅覺感官世界,本就與我們不同。另一方面許多動物都具有高度智能,能在某種程度上進行類似人類的想像訓練(尚有爭議)。若真如此,貓的躁動表現亦可解釋為其複雜心智活動的表現,不能直接作為隱形老鼠存在的證據。反而一個產生幻覺卻不自知的人,會很容易把無法解釋的現象連結自身的感受,看到的所有異常都當成牆中鼠的跡象。
溫斯頓在黑暗中撞到的柔軟肥胖之物,並宣稱那肯定是老鼠。然而前文特別敘述諾里斯身型肥胖,因此可能是受傷但仍還活著,是溫斯頓親手殺死並吃掉身上的一部份。還有就是前文都沒有實體的老鼠為何在此處現身,又為何只攻擊諾里斯,這部分是不合理的。
老鼠真實出現的敘述
在華特狄拉波爾逃離艾克薩漢修道院之後,民間傳言鼠群從城堡湧出。以及地下祭壇的骨骸由人類學家崔斯克確認有老鼠與人類的咬痕,且確實發現細小的老鼠骨骸。這兩部分可以支持城堡在三百年前曾存在鼠患,尤其是在地窖的骨骸經由可靠第三者確認。不過些都不足以支持迪拉波爾家滅門三百年後仍有老鼠躲藏在地下祭壇,特別眾人只發現大量骨骸,活的老鼠不可能在此條件下生存。
不確定的敘述
通靈者索恩頓認為溫斯頓看到的是某些力量想讓他看見的景象,可能與克蘇魯通過夢境與共感者溝通的模式類似。這一段則支持牆中鼠確實只有溫斯頓和貓能聽見,但不存在肉眼可觀察的世界。但也可以解讀成夢境中的洞窟、牧人、人形牲畜是重現祖先的儀式,畢竟沒有提及夢中出現老鼠。我通常傾向排除沒有實質觀察的紀錄,但洛氏的作品習慣把通靈者與夢境的景象當作真相的一隅,所以採信索恩噸的話到甚麼程度就會影響對整個劇情的理解。主文並沒有直接敘述索恩頓在地下的經歷,字面的解讀是通靈體質讓他接觸另一個世界的恐怖。最唯物的角度來看,索恩頓最後也被關進漢威爾精神病院,可以說索恩頓一開始就精神失常,在地下的恐怖氛圍以及溫斯頓的不安給予他暗示,才讓兩人共感。
被從地下救出之後,溫斯頓在精神病院仍不時聽見老鼠的聲音。可以解釋成由於在城堡長期受真實存在的異響所苦,在精神遭到衝擊之後誘發為持續的幻覺。或者解釋成從一開始的異響就是幻覺,而到最後他都沒有發現。文本中幾乎無從得知是哪一種情況,如同當事人幾乎分不出現實、夢境、幻覺。
溫斯頓原文在最後說的是 they must know that I did not do it 存在雙重解釋,他們肯定知道或是他們必須知道。做前者的理解為眾人知道是老鼠殺死了諾里斯,但選擇不去面對而把罪推給一個瘋子。後者的理解則是眾人看見並相信是失去理智的溫斯頓把諾里斯生吞活剝,而溫斯頓始終不這麼認為。顯然前者的陰謀感更加深邃,後者則是更直白的醜惡與瘋狂。我個人傾向認為這是洛氏刻意保留的模糊空間,讓兩種解讀都有合理與不合理之處。
對比關於華特狄拉波爾做案的敘述極為曖昧,包括他遭到指控、村民抱持寬容、執法單位鬆懈。表面上傳言對此的解釋為華特破除了這個家族古老的詛咒,因此雖犯下謀殺但任其逃亡。不過也可解讀成三百年前真實的鼠患摧毀了狄拉波爾家族,只有華特倖存。村民也知道如此但不願面對這種災禍,辨將此罪責推到華特身上。於是形成了兩種對比情節:華特三百年前真的謀殺了家族終止其邪惡的儀式;或是被迫承擔鼠患的責任。溫斯頓三百年後承擔牆中鼠對諾里斯的謀殺;或是真的殺死諾里斯,但一直自認為是牆中鼠所為。
據此我重建劇情是迪拉波爾家過去在地下進行一系列神秘儀式,華特由於無法接受便殺光家族成員。秘密揭露後地方社群諒解其作法,且確實為地方除去危害,於是不予追究任其流亡。溫斯頓和索恩頓是幻覺者,前者是在接觸了家族的恐怖傳說與貓的古怪行為後,誘發了幻覺,但因為老鼠的傳說讓他沒有病識感,才在地下祭壇的恐怖之下惡化。
但即使老鼠不存在,地下的複雜建物,以及家族的食人跡象的本質又是甚麼。洛氏刻意沒有詳述儀式的細節,只有側面暗示包含了儀式性食人。諾里斯看見了熟悉的英式工具使他無法承受,我猜指的是一些下午茶器或烹飪用的廚具,意思是祖先曾精心調理人肉,並優雅地享用,這樣的衝突感讓某些人感到噁心。骨骸上有刻字,有可能是屠宰或圈養的過程包含酷刑做為儀式的一部份。最怪異的部分就是畜欄和牢房,牢房囚禁的是高度進化的人類,而畜欄則是腦容量衰退且接近四足狀態的人類。崔斯克認為這些退化跡象是在地下圈養之下發生的。迪拉波爾家在 1261 年取得城堡,華特逃離約在 1623 前後,326 年間如果人類在 14 歲性成熟開始繁殖,最少可以繁殖 25 個世代,當然隨著圈養條件以及人為篩選可以提早性成熟。更多的世代意味著更多的馴化育種空間,25 代是否足以發生腦部退化的形態轉變,我認為還是有可能的。因為人類幼兒在低刺激環境中本就會腦部發育低落,長期的黑暗與單調環境,在表徵遺傳上就有機會發生智力低下,加之飼主有意篩選或是環境特別有利於低智力個體生存,理論上可以在短世代繁殖出一匹表徵上與基因上的智障品系。骨骸的跡象也顯示顱骨特徵成連續性的變化,存在各種大小的腦容量個體。既然有了穩定的飼育品卻仍然有高等人類,那必然是持續在外捕捉,可能為了滿足儀式的不同部分的要求。
不過牆中鼠寫作於 1923 年,當時的人類學與演化學知識與現代有很大的差異,比如顱骨形狀與腦容量大小並不能直接連結到智力或其他腦功能,甚至褶皺也沒有直接關係。比如尼安德塔人就有比現代智人稍大的腦容量,且顯示出比同期智人較複雜的工具製作技術與較小的部落人數。這只說明不同人屬物種有不同的腦功能強項,智人的續存是無序的天擇任意產生的意外,智人不比其他人種高等的思想反而更符合洛氏後期無意志外神的創作理念。在1936 完成的瘋狂山脈中,剛發現古老者的生物學家,認為五輻對稱和非集中的重複神經系統是低等且原始的生物特徵,但最後發現古老者有著更強大的運動能力與腦功能,還創造比人類還要先進的失控文明。可能是洛氏有意突顯人類的無知,或是他後來接觸到的演化學知識改變其寫作理念,畢竟更重視生物多樣性與演化尺度的現代演化綜合論也在大約那時才成形,但這部分不可考。至於皮爾當人更是學界著名的造假化石,但在 1953 年才被確認,洛氏把他當成確定的古人類物種也是正常。
對於生物的高低等分別的思想也影響洛氏的種族主義,在許多作品中都隱晦或直白的表述。1920s 種族平權團體主張 negro 作為黑人的通俗用法,並在 1928 被自首大寫的 Negro 取代,兩者皆屬中性用詞。而 nigger 則是 1960 以前流行的貶抑用詞。現代更偏好 black 指稱黑人,我猜可能是避免讀音相似之政治正確考量。不過有些正式報導與公開文章仍把 negro 中性的黑人稱呼。洛氏將溫斯頓的黑貓叫做 nigger-man 顯然具有一定的貶抑意圖。雖然洛氏本人為愛貓人士,並在許多作品中有較高的地位,但所表現的應為對動物的喜愛,且仍將其視為較低等的存在。我的解讀是他將有色人種比做畜生,只是在牆中鼠被當作比較可愛的畜生。
最後儀式是否具有神秘的力量,原作並沒有說明。迪拉波爾家族確實受到英國皇室的親賴,也藉此培養其勢力,在滅門後則逐漸家道中落。可是要連結到邪神的庇佑與懲罰還是有點困難,家族興衰有很多時代機緣,難道胡雪巖和紅樓夢都是邪教嗎。
儀式性食人與政治性食人都不是為了獲得營養,但兩者的區別是政治性食人的目的明確,並且行為與動機有合乎邏輯的連結。而在宗教架構下,食人的目的大多是為滿足複雜的精神需求,且行為與動機的關聯往往是不可知的。也就是說吃下你的敵人達到恐嚇有一定的實質效果,但吃下無關的人類,好獲得與高維世界接觸的機會卻虛無飄渺。我認為這只是刻意留白的想像空間,吃人邪教、只有自己聽得到的隱形老鼠、神秘力量的指導有其各自的恐怖魅力。而在我的分析下,可以全部解釋成沒有神秘主義的內容,而沒有神秘力量干預,人類卻能如此盲目與殘暴也是另一種恐怖。
印斯茅斯調查員發現自身為深潛者的後代,並最後回歸海底與種族團聚,但沒有具體說明其深潛者血統從何而來。根據洛氏文本描述重建的族譜如下

調查員在印斯茅斯向札多克套話時提到: 「他幫歐貝德生了三個孩子...有兩個從小就失蹤了,但一名長的和一般人無異的女兒被送去歐洲讀書。最後歐貝德成功配了一個阿卡漢人娶她,對方完全沒起疑心…」關於調查員的外祖母伊萊莎奧爾尼的身世則提到: 「他的父親班傑明奧爾尼的婚姻曾引起不少討論…據說那名新娘是來自新罕布夏州的馬許家孤兒…他在法國受教育…」「…沒人能在新罕布夏州為人所知的家庭中找到這名年輕女子紀錄上的父母: 以諾與莉迪亞馬許。許多人認為他可能是某位知名馬許家族成員的私生女…」由於與印斯茅斯以外的人通婚者必定為人類外型,因此為無星號或雙星號者。這三段話在暗示奧爾尼的母親就是歐貝德馬許與第二任妻子到歐洲讀書的女兒,所謂的無名阿卡漢丈夫便是班傑明 (黃色箭頭)。從年紀來看歐貝德第二段婚姻在 1846 年,而伊萊莎奧爾尼出生於1867,並於 17 歲 (1884) 結婚,未知身分的母親只要在 1847 年以後出生並於 20 歲以前結婚,此推論便成立。若真是如此,新罕布夏的馬許家族可能不存在,只是伊萊莎之母的假身分,畢竟當地沒有人認識莉迪亞與以諾,這也是最有可能的推論。也因此最後調查員自問歐貝德馬許是我的曾曾祖父嗎,我的曾曾祖母又是誰。然而文本中並未紀錄新罕布夏的馬許家族年齡,因此無法完全確定。
另一個無星號的族系是巴納巴斯馬許的後代,然而巴納巴斯在 1847 以後出生,即使在 16 歲結婚,其後代最早也在 1864 出生,不可能在三年內生下伊萊莎,故而排除。
此外伊萊莎之母也可能是歐尼西佛魯斯馬許的後代 (淺藍色箭頭),因為他肯定在1846 之後才與深潛者通婚,其後代年齡也在此範圍。文本只提到歐尼西佛魯斯的長子巴納巴斯外型怪異,並在印斯茅斯經營精煉廠,其他後代亦有可能為人類外型,並到法國留學。若是如此,調查員就是歐貝德的四代孫。此外這條族譜的年齡必然在巴納巴斯 (1847) 之後出生,不可能在新罕布夏州穿插一個世代。不過文本也未記錄歐尼西佛魯斯的其他後代的去向,雖然邏輯上有可能成立,但這條族譜在文本中的支持度更低。

兩條可能的族譜都找不到新罕布夏的馬許家族存在的合理時間。因此將其簡化後如下圖

最後關於印斯茅斯暗影調查員之身世,在網路流傳的英文版本為: “I told him I was a grandson of Eliza Orne of Arkham, who was born in 1867 and had married James Williamson of Ohio at the age of seventeen.” 李函在2021的譯本 (電子書) 則寫: 「自己是來自阿卡漢的伊萊莎奧爾尼(Eliza Orne) 的孫女」在此姑且以原文為主,李函的譯本應為誤譯。
根據文本整理的故事時間線
1820s 歐貝德馬許開始與卡納卡人貿易,並從酋長瓦拉基亞獲得可召喚深潛者的鉛錘。
1838 瓦拉基亞的統治的島嶼被滅族,歐貝德與在印斯茅斯的相關產業衰退。
1845 歐貝德主持對深潛者之獻祭儀式,印斯茅斯漁業與黃金大量生產。
1846 印斯茅斯瘟疫,人口銳減。根據札多克雅倫的回憶,其實是深潛者所支持歐貝德的政變,並開始與深潛者通婚。
1878 歐貝德過世
1867 伊萊莎奧爾尼出生
1884 伊萊莎與詹姆斯威廉森結婚
1927-28 聯邦政府圍攻印斯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