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開來賺錢,不是佛心事業(除了藍色佛堂)
如廠商於保固期內無處理才是錯的,超過保固期且願意處理都是佛心
且樓主購入時已享其福利(購入時的折扣),視同接受該商品適用之保固條例
但還是提供2個方向給樓主參考
1.
根據這一段描述來看
"消費者跟店家說明消費者本身在自行測試如還有問題會送回商家並要求換新貨,商家客服回報給主管在考慮後掛斷電話"
若廠商承認於4月9日時確實有接收該消息,廠商卻無後續聯絡
不得主張已過保固期限而消滅保固責任(民法請求權有15年)
因消費者於4月9日時已盡回報義務予廠商,並依指示等待消息
惟至10月皆未收到任何處置方式的資訊才再聯繫
責任歸屬應歸於廠商後續回報,非丟給消費者無後續追蹤而無責任,可藉此以要求廠商處理
反之,廠商如有後續回報給消費者處置方式,而是消費者未回應...
那廠商反而能主張是消費者無任何意願表示,權利視同放棄
不過你無後續追蹤廠商處理進度,過了半年才要繼續爭取也是很大的問題
2.
如前項主張無法成立,請主張以提供折扣方式(如市價8折)購入同性質之新品
大丈夫だ、問題ない wrote:
以樓主的描述來看,...(恕刪)
我這樣說好了..購入>保固期間內出現問題送回廠商修復>送回手中後經廠商說明是APP問題(但是天堂APP並不會造成螢幕切半這問題)4個月出現相同問題>回報廠商廠商說明工程師只會回復原廠設定>所以1個月內碰巧觸碰到真的問題出在硬體回報廠商>廠商說明已過保送回要付維修費用>10月提出消保官~12月3次廠商(請假無心協調)無意協調堅決保固已過相同問題需要付維修費>3月中期簡易庭>4月初延續簡易庭>4/30法院判決
簡短的說我在保固期內送修一樣的問題,過了幾個月重大瑕疵又出現,廠商沒修繕完全反而怪消費者是奧客.
還是奉勸各位不要買3C福利品問題真的很多 MOMO要買它們的福利品要注意供應商的好壞你們也不知道,想買的我沒權力去阻止你們
MOMO購物我也彭場很多也是老客戶了,第一次發生這事情願去幫供應商不重視消費者權益,只能感嘆,我並不是奧客我只是就事論事東西本來就問題點都是同一個問題卻要我跟供應商談然後他們態度又不好,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