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向福斯訂了一台Tiguan 1.4
業務告知可交一部五月出廠,7月中到港的新車
因為福斯之前就有把新車當展示車賣顧客的紀錄,所以特別注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29/36294722/

車到業務所看車時,發現車上椅子的塑膠套就已全拆掉了,只留駕駛座像事後加套上去的塑膠套
難道布椅漂洋過海來台,車出廠時都沒加塑膠套來防塵!?
心就覺得有異,問業務,業務也支支嗚嗚的,敷衍說到港就如此...
後來在車上找到下面這張保稅倉電瓶維護紀錄

是否造假成性?請法律人協助!

仔細一看,不對呀,這部車5月就已到港,而且有電瓶保養紀錄
怎麼可能7月才到港!?
質問業務,業務說那是電瓶保養紀錄人筆誤!(筆誤還連續錯兩次,誰相信呀?)
業務還提他們內部系統畫面紀錄如下

是否造假成性?請法律人協助!

我質疑他,公司內部系統可以自己Key資料呀!
當時緊急向貸款銀行詢問可否止付退款
銀行回已撥款,無法退款,無奈只好先交車

跟業務要提單號碼,上海關網站查詢,但非報關公司無法查到艙單明細
後續質問還在,掛牌時,業務又提監理站掛牌資料文件上的提單號碼證明如下

是否造假成性?請法律人協助!

說現在海關完稅證明都直接跟監理站連線,資料政府都有

但事實是,這樣兩個資料證據互相矛盾,一定有一方涉及偽造文書,
若資料偽造不實,公司也涉及了詐欺取財!

一直向台灣福斯總公司要艙單明細證明,總公司一直推給經銷商
到現在無任何回應!(怪了!車子進口又不是經銷商進的)

福斯柴油車排放數據造假,國內國外回應待遇大不同!
美國人是人,台灣人就不是人?
請法律人私訊我,協助提告相關事宜,讓像頂新這種黑心惡商滾出台灣!
文章關鍵字
詐欺?檢察官第一句會問你,損失什麼?
版大有核對德國原廠出廠證明嗎?
上面應該有出廠年月份,理論上應該會跟監理資料相同.
這不就是賣車業務的話術?0800申訴這個業務
看完您的文章後,我覺得保稅倉工作記錄表問題比較大。
第一、牌登書上的日期是出廠日,5月德國出廠,坐個船到台灣七月很合理,而且牌登書是根據你車的出廠證去做檢錄。
第二、車輛到港報關這種相關日期不太可能作假,也沒必要做假?船一到報關行就要清關,前後頂多三四天,不可能從五月拖到七月。

至於PDI為啥會誤寫就不得而知。

簡言之,看你的出廠證最準,上面寫幾月就是幾月。


P.S. 基本上你車的出廠月是5月不會錯,如果也是5月到台灣,想必這台車絕對比一般Tiguan貴上20萬,因為他是坐飛機來的。
看出廠證明最準
椅子的塑膠套我是覺得還好,交車的時候本來就是要把車子漂漂亮亮的交給你,難道你希望交車的時候車上一堆塑膠套、防刮膜嗎?
法院只看白紙黑字 , 所以你自己沒在合約加註要求也沒辦法

所以常有人說 ,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 當作一次社會經驗吧

跟業務或保養廠要求點優惠比較實在
eKnight wrote:
今年7月初向福斯訂...(恕刪)



看了這麼多篇的文章..沒有一篇是講業務是好的.

每篇都是欺騙.吃錢.不然就是看消費者不懂用小手段來賺錢..


難怪業務都被人家看不起.

我看.以後不需要業務了..直接在網路下單就好了.

跟買摩托車一樣方便.


業務一張唬爛嘴.自以為客戶都不懂.好騙.好欺負.

那天會不會新聞報導業務被客戶打到住院.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
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原以為原廠出廠證明可以證明什麼!
上網查拜谷神後,才知那是台灣領牌特有的規定
各位看倌可能不知,或許掛牌都交給車商辦所以不明白
世界各國車廠,原廠根本沒有甚麼出廠證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1958149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31119/507752/

當時我也跟經銷商要了出廠證明
事後看到那張出廠證明,其根本是由福斯亞洲香港分公司
一位業務副總簽署發出的證明文件(全英文)。
(由香港分公司業務單位證明德國原廠生產部門的事,相當離譜奇怪吧!?)
根本無法證明甚麼!

另外,監理處掛牌只要證明車已完稅,就可放行了。
他怎會去管這車何時到港,何時完稅呢?
所以圖片上所示完稅證明,也只有列示提單編號。

現在懷疑的就是,福斯柴油數據都可造假了!
這車(依車身編號)實際到港日是否也造假?
否則為何跟福斯總公司要艙單明細影印資料,這麼簡單的要求
到現在總公司都拿不出來!?
請恕在下愚眛
不知版大訴求為何?
要提告什麼?
您的合約裏面有註明您的要求嗎?


詐欺取財?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您覺得您的情況有符合嗎?
您上法院還要去舉證
您買車得到價值減損的情況
這中間的花費與時間的耗損
請您自行評估勝算如何


若知有異
大可不要交付證件去領牌
一旦領牌就絕對處於劣勢
若這麼不相信福斯
當初又何必冒險去買
唉....
這真的有誇張到,倉管我想不太會記錄錯誤,還兩次?但出廠日期可以改嗎?不太理解

這讓我想到幾年前買LR D4,因有選配所以要訂製,生產日期是三月,我四月上旬就拿到車了,當時覺得很快,想不到你的更快,如果都是真的,從出廠到到港最久也只有10天,媲美國產車了,產地難道是亞洲?

這樣就只剩福斯騙人說七月到港了,但理由是?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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