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d8527 wrote:對於這種post影片或是檢舉的行為,實在無法茍同,現在連新聞台的記者都懶得不用四處跑新聞了,直接網路抓下來,再加油添醋一番就可以直接拿來播報,真的有夠cost down.... 我想你說的無法苟同的應該是指記者吧....
恭喜這位車主逃過紅單 =..=---------------------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5297-F6號車交通違規1案,經檢視採證影片車號並不清晰,無法明確辨識,為免爭議,並未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前進.黃金梅利號 wrote:如果你可以保證這輩子...(恕刪) 哇,你真的賺到了耶,一天應該可以賺幾萬吧..下次要不要挑戰貴一點的罰單,酒駕、闖平交道、逆向上國道...這樣可以賺更多更爽,躺三個月不夠多啦...可以在躺久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