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除恕刪除


郝嵐伯 wrote:
我一直都在
持續關注呢
對於我違規事情
大家不斷口誅筆伐
怎就沒有人去炮那些違法做人身攻擊的呢?
相對的,若網路上有涉及人身攻擊,我也當自保
違規 違法 都是不對的


你自己都這麼關注到要告人了,不需要別人關注吧!

每次看到這種回應就覺得好笑:別人也這樣,為什麼只有我被罵?

你現在就是被罵然後還怪別人也做錯事情的,替代役五人當然做錯事情,有人說他們紅燈右轉對嗎?沒有吧!不管他們有沒有紅燈右轉,他們已經在你前面,路權就是他們的,並不是你汽車才享有那條車道的路權,憑甚麼你叫人家閃開?憑甚麼你這樣超車可能害人受驚嚇甚至出事?

至於那五人攔你下來說你這樣開車很危險,如果你覺得你的自由受到限制,趕快去告強制罪,但我想法官沒那麼無聊這樣就判刑,如果這樣就可以判強制罪或是妨礙自由,路上發個傳單給你的大概都被告光了吧!醫院裡拉著你問問題的病人大概也被告光了吧!

這個年....頭都變了,被擋車就載著小孩狂飆攔車也有,沒有尿布開車狂飆的也有,下次大概就是沒奶粉開車狂飆,或是其他甚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狂飆一下,看到違規就見獵心喜貼上來撻伐一番,連自己的幹甚麼職業都拿出來宣揚或炫耀,職業無貴賤啦,菜市場賣菜的並不低賤,你也沒比較高級。

郝嵐伯 wrote:
對於雙黃線超車的確是...(恕刪)


違規是另外一回事,妨礙自由又是另外一回事,建議你提告,現在的死孩子一點禮貌都不懂

四季無糖少冰 wrote:
違規是另外一回事,妨...(恕刪)


倚老賣老最不可取
路權就是路權 就算他們違規在先
他們也是行駛在合法道路上擁有絕對路權!
你超車你就輸了 「雙黃線」 你也違規了 也是不關對方的事只是你危害到3位車主 「他們不開心」

當然他們攔你車 妨礙自由請自己去告~
「沒看到證據最後可能變反告誣告請準備證據充足」


大家都違規了~ 也可以說都有錯!
現在的人, 惡人先告狀.


開車很了不起嗎? 可憐~~~
還在那邊"汽車道"啊
請遵守交通法規!
有時候情急做出的行為,往往是浪費更多時間與增加風險~

建議樓主,有家庭跟小孩了,要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
下次開車時還是多想想家人,如果萬一遇到路上機車騎士自己摔車或是對相不讓......

真的急我相信騎機車隨便都比汽車還快,除非你一定要走高速或快速道路!!

這篇取暖文被砲是正常~

替代役應該要穿外套的,不會招惹麻煩
有時候別人看到替代役就會想欺負...我們正當兵實在也無能為力...

只要穿上自己的外套,乖乖騎車,就不會有人找麻煩了。

這是替代役學長跟我說的...

達拉斯小牛 wrote:
替代役都是白目的 請...(恕刪)


哇靠~那你不就超黑目~白目的點是什麼怎麼分辨呀???

常備役就比較黑目囉???

講話不用腦~我看你才嚴重眼白過多吧!!!!


懶得看影片了, 因為看到第二樓的回文就知道這又是來亂的取暖文對吧?
我自己也是新手父母, 許多同事也都是, 小孩五個月了, 從來沒有聽說誰突然發現缺甚麼忘了準備
該準備好的東西就是要準備, 急甚麼? 平常不做好規劃跟庫存管理, 拿小孩出來當理由會比較充分嗎?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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