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平常上班走台北大橋下承德路口~

下橋時因為只有一個車道,在橋上幾乎每天會會塞個幾分鐘(天氣不好時會更久)~

可是每天一定會有一些小車走旁邊的公車專用道~那邊順多了~

看著~看著~有時想~真的是敢的人拿去吃~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這樣到底有沒有違規啊~

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20053

第21條
違反前條規定使用大眾運輸專用道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
第二項第三款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單純針對公車專用道來討論的話

將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1項4款" 處置

內文載明 "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該條細節處罰

一、大型車行駛內側車道
二、汽車行駛機慢車專用道
三、汽車行駛公車專用道
四、四輪以上汽車行駛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
五、汽車行駛機車優先道
六、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者
七、汽車行駛大客車專用道
八、汽車行駛自行車專用道
九、550CC四輪以上汽車行駛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
十、汽車行駛計程車專用道

專用道通常設置在有多車道之道路

故該條例處罰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車輛

當然 是否涉及跨越雙白線 仍然可以討論一下^^

那像這樣~各位大大會去檢舉嗎?

要檢舉的話~每天可以檢舉5+件~

感覺有點酸葡萄的味道~~~哈哈~
我是不會主動檢舉!

在小弟的觀念!

會吃屎的狗,再怎麼打他,他一樣會找屎吃!


stitaxi wrote:
會吃屎的狗,再怎麼打他,他一樣會找屎吃!
...(恕刪)


是這樣沒錯

但是好歹可以不用在你面前吃!

看著多難過啊!!
檢舉一下八
今天投機,,,改天也還是會投機
為何常常下交流道遇到塞車時,老是有人插隊,就是這樣
為何塞車時就有汽車跑到路肩和機車一起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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