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平常上班走台北大橋下承德路口~下橋時因為只有一個車道,在橋上幾乎每天會會塞個幾分鐘(天氣不好時會更久)~可是每天一定會有一些小車走旁邊的公車專用道~那邊順多了~看著~看著~有時想~真的是敢的人拿去吃~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20053第21條違反前條規定使用大眾運輸專用道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單純針對公車專用道來討論的話將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1項4款" 處置內文載明 "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該條細節處罰一、大型車行駛內側車道二、汽車行駛機慢車專用道三、汽車行駛公車專用道四、四輪以上汽車行駛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五、汽車行駛機車優先道六、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者七、汽車行駛大客車專用道八、汽車行駛自行車專用道九、550CC四輪以上汽車行駛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十、汽車行駛計程車專用道專用道通常設置在有多車道之道路故該條例處罰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車輛當然 是否涉及跨越雙白線 仍然可以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