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澈 wrote:
像標題上說的,如果三隻羊做出電動機車,而電池是可拆卸的
然後把電池提回家就能充電,隔天拔掉插頭把充飽電的電池裝進機車裡
就沒有所謂的沒地方充電及續航力不夠,而這樣續航力又能比擬GGR又沒月租費
電池就每三年保固一次,在正常使用下正常損耗下
3年後付一筆小錢換新電池,舊的電池就回收做維修
如果三隻羊做出這種電動機車,GGR的車主們會買單嗎??
這不用如果
目前較低效能充電單車就是如此操作方式
因此你的"沒有所謂"地方與續航等問題
很顯然這前提是不成立的後續就不用再討論了
假如你是指三隻羊有什麼電池黑科技
能在相同條件下大幅提高能量單位密度在經濟成本上也相當
那自然是充電方式在應用上的利多
但相對地在經濟上
散戶的取得與維護成本是比不上商業規模運作
所以只要不是專利獨佔換電業者也能跟進
這對充換電兩者其實都是利多
若你認為這新電池技術是三隻羊獨門專利不會釋出
那只能說思考角度有點狹隘是為了特定目的而為之思維
才會犯了這粗淺的基本邏輯錯誤
因為真有這了不得的突破技術
小到攜帶方便且能量足夠應用於此成本也可以相當
其本身也無安全性或其他致命缺點
那發明者應該可以去國外領獎了
而且海陸空所有交通工具連武器都會搶者應用
誰還跟你做國產機車賺這辛苦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