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lung Wang wrote:
+1 有在玩淘寶都知(恕刪)
以下發言可能會觸犯01的板規地6條~
6.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會進行處理。
雖然是事實也不可公開討論~
本來要掏一台電動三輪車給我媽媽當買當菜車~但2010年1月起電動自行車有相關罰責了~會抓超速(限速25公里以下)/閃電標章/須戴安全帽~~最重要的一點是不可雙載~這惹火了一堆媽媽族或外勞雇主(要如何接送小朋友上下學)鬼政府才又政策急轉彎~還在還在立法通過可以載幾歲以下的小朋友~沒閃電標章被抓到有可能被沒收查扣~害我就打消念頭了~就連有腳踏板的輔助型電動自行車也有相關罰則(但可不用戴安全帽)~
台灣最大的擾民政策 一是環保政策~二就是這類相關的交通安全政策(一堆道路限速在30~40加上一堆測速照相~所有車輛都只能龜速行駛~不然就準備收罰單)~只會假借名義~坑殺小老百姓以增加政府收入~
補充一下:如果要說對岸電池不安全其關鍵是在於~小廠的會用二手電池芯導致電池的壽命短和較不安全~只要買比較知名廠牌的就可以~或電動車本身以配超威或天能的鋰電池(最好是鐵鋰再來才是三元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