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部衛兵發現,B 和 C 之間好像有火光產生,和連長報告後,連長叫人去看,回報結果,發生火燒現象,只是小火,不算嚴重。連長叫 B 和 D 的人拿水桶裝水救火。
但當 B 和 D 的人提著水桶去救火的時候,看到火勢,二話不說,水桶扔了就跑了(我想,他們應該可以體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這句話的道理)。沒錯,火已經燒得非常旺盛了。眼見,火開始往 B 和 C 開始燒去。反正燒就燒嘛,燒光光火自然就熄了。問題是,C 據點附近有座彈藥庫,裡面有數百發砲彈,萬一引爆,只怕把東引的雷達震垮(我承認這句話太誇張了)。連上只好通知營部和指揮部(紙包不住火的)。指揮部下令幹訓班協助搬運砲彈,由岸邊搬回 B 據點。
接這就是人龍搬運砲彈的情形。當火逐漸燒到彈藥庫時,為了人員的安全,停止搬運砲彈。只能等待著觀賞煙火秀....一分一秒過去了(不知道我們連長褲底有沒有好幾包了?這樣講好像不是很厚道,畢竟雖然連上阿兵哥很討厭當時的連長,但我覺得當時政策問題,但至少我覺得我的連長很照顧連上的弟兄,而且做事很公平公正,連副連長都被罵過。離題了。),火也慢慢往 C 燒了過去,但是,卻沒有璀璨的煙火秀,但是,火還在繼續燒,一直燒到 D 據點的門口。不知道是能燒的都燒光了,還是其他原因,反正火就熄了....
據說早期兩邊互相摸哨時,C 據點的人,全部被摸掉了。人頭全部掛在 C 據點的中山室(就是剛剛所說的彈藥庫)旁的姥姥樹上(也有另一說法是中山室旁的單槓上。相同的是,反正全據點的人被摸掉了。)。而那把無情火,卻繞過中山室和旁邊的姥姥樹(其實是一棵茂密的榕樹),繼續往 D 據點燒過去。所以,沒有觀賞到煙火秀。
學長退伍後,換我去 D 據點,有時候路過姥姥樹時,地上會擺個小香爐,插上幾隻香,像是對他們的尊敬,也希望能保佑他們能平安退伍。D 據點有個阿兵哥,打死他,他都不願意晚上獨自一人回連部,或是到 B 據點洗熱水澡(D 據點沒有鍋爐,要洗熱水澡必須要到 B 據點),即使冬天他寧可到據點旁邊的小池子去洗澡,他說,他常常在姥姥樹那裡看到不該看到的東西。但誰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