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arf770628 wrote:單純要攻擊台中市長的新聞罷了,我支持老師報警處理,也支持警察帶走學生,但是必須按照規矩行事,這次事件警方沒傳票,也沒有便衣,著制服就進校園,本身就是錯了! 我也支持老師報警,反正敢打老師的學生家長也有問題,學校難以管教這個事件最大的缺失就是警察沒照程序把學生帶走
今天若角色互換校園老師霸凌學生請問警察可否不經學校任何調查程序把老師帶走?學校對於衝突的處理機制完全消失了嗎?如果任由警察把老師帶走是不對的,那又怎麼任由警察把學生學生帶走?尤其學生相對於老師更為弱勢警察或許有疏失但是學校處理方式才是最大的問題
tzechiny wrote:你沒上過學?你學校沒校規?不知道有罰站罰寫罰跑操場記警告記過嗎?你在學校有什麼事都報警?還是「小學」!莫名其妙啊你? 未封汝為「鍵盤俠」、「嘴砲王」實在太辜負汝這番話了!所名之妙在於「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乖戾的社會風氣是被旁觀者辜息、縱容、冷眼漠視而壯大的。將如此喜逞口舌之快、好大放厥詞之徒丟到「小學」教室當一週級任老師,一週就好,鐵定屍骨無存。
JasonQ wrote:老師可以報警,但是不代表報警的一方就是對的,因為從報導中可以看到,老師當初也對學生進行壓制。如果你有跟人互毆上法院的經驗,就會知道就算被動回擊、自保,都必須拿出「不得不反擊」的證明。更不用說這種老師一面倒壓制學生的狀況,不見得是老師100%正確但是員警不能在沒有監護人陪同下將學生自學校帶走同樣的,學校沒有授權讓學生被員警帶走 這是兩件事情一件是警方有沒有依法行政一件是老師能不能告學生不過 我的立場是支持放著爛整個班 整個學校一起爛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