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cs wrote:
別以為你自帶就沒事,看某不可言的,代替月亮來懲罰你...
NCC這下不管是有沒有收750的,不管外國人還是自己人,一律全部通殺
DPP政府一狠起來,連自己人都害怕
開始覺得,藍、白應該裁掉NCC,只凍預算,DPP還學不到教訓,是不是,該罷掉一些護航NCC的立委 ?
話說從頭
依NCC在2025/02/08的新聞稿
標題:NCC增訂《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僅適用郵寄輸入案件(連結)
文內稱:NCC每日需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過年期間亦有安排人力,審查申請人所提供之自用切結書及產品規格型錄等文件,以確認進口貨品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符合我國規定。另外,每年須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爰依規費法第7條之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爰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新臺幣750元。
查規費法第3條前段,本法所稱規費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
同法第7條第1項: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下列事項,應徵收行政規費。但因公務需要辦理者,不適用之:
同法第10條第1項:業務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原則,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並檢附成本資料,洽商該級政府規費主管機關同意,並送該級民意機關備查後公告之:
一、行政規費:依直接材(物)料、人工及其他成本,並審酌間接費用定之。
這筆審查費(行政規費)新臺幣750元
其直接材(物)料、人工、其他成本及間接費用的量化成本資料為何?
有經過規費主管機關財政部同意?並送該級民意機關立法院備查後公告?
看完NCC落落長的新聞稿,無法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