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澳洲這麼古板,這麼不重視人權啊!

偶爾會和這些教職員工聊天,根據這次同志透過公投爭取婚姻專法
這事件的看法,其實以教育界的看法都是不支持反對的居多。
我自己的看法:
這一對對的同志,你們可以"共同經營"2人的生活但
"不得"領養小孩,因為你們2人是"無法"透過自然方式
孕育產生下一代和違法一般自然法則(1男1女、1公1母、1雌1雄...)
那同志們如果真的領養孩子後,會發生什麼情形?
首先是家庭教育,幼兒時能分辨男男或女女的傳統父母角色?
緊接著是學校教育,老師要如何稱呼孩子的二位家長?
2位拔拔還是2位麻麻?
尤其小孩在校時常會舉辦的同樂會、運動會、園遊會和懇親會等,
這時在這些聚會場合下,師長們要如何介紹小孩的同志家長稱呼,
而孩子要如何向自己的同學和同學的家長來
介紹自己的同志家長,許許多多的問題都是環環相扣,相對性的,
今天這個被同志領養的孩子,他沒具有決定自己被收養的權利(自主權),
但他可能會遭受到同學、師長的異樣眼光對待,甚至言語和肢體霸凌等,
同學的家長也會刻意囑咐自己的小孩疏離這個被同志領養的小孩,
這樣的生長與求學環境下,孩子會有正常且健全的人格發展嗎?
尤其在臺灣,思想上還是受中華傳統儒教文化薰陶,
一時間大多數人都是持反對的態度,這次政府與執政黨
如此蠻幹下的推行,其實不是真的幫了這些同志,反倒是
一般民眾加深對同志的厭惡感,讓彼此的對立更加激烈。
archer2337 wrote:
稱謂好像也是庸人自擾,兩個都叫爸爸或媽媽有何不可嗎?
個人也是非常好奇, 新聞上的一些同性戀伴侶, 為甚麼都要刻意去扮演模仿異性戀家庭的角色? 為甚麼不勇敢面對自己差異? 非得一個扮演父親一個扮演母親.
無非真正的歧視是來自本身, 是一種自卑感, 通常越自卑的外表裝的越堅強!
pqaf wrote:
沒什麼歷練的年輕人都能代表時力,輕易選上立委,現在立法通過 同性婚姻,這件事也不奇怪...
自從民主選舉開啟當官的終南捷徑, 現在年輕人早厭倦那種從基層歷練的傳統升遷路徑. 取而代之的是譁眾取寵, 各種類似詐騙的花招. 二十多年來, 根本沒培養出幾個真正的事務官, 然後早先培養的也被消耗殆盡. 這個國家, 滅亡已是遲早, 大家有生之年都可看到的.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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