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規定誰能反誰不能反?

反正就是會反到底,為了小孩不會後天學習變成同性戀!

防止同性戀族群擴大,我想這也是生物的本能,

地球上所有生物都是為了擴大自己的族群而活著,

繁衍後代是所有生物唯一共通的特性,一個政府會訂出這種逆天挑戰人性的規則,實在離譜!

不要說人類,所有生物都會阻止這種變異發生,只能和被洗了腦的挺同人事說聲抱歉,

人性絕對比你想像的還強大,對你們來說這場戰爭的結局肯定是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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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愈 wrote:
...............這樣算為私 (信仰) 而反還是為公而反?

這些團體全都反了?
看來小英想連任希望不大耶!
imhung wrote:
澳洲高等法院推翻「同性婚姻」法案




澳洲高等法院推翻「同性婚姻」法案
小弟是個兼職的電腦老師,在一些私立中小學兼課領鐘點費,
偶爾會和這些教職員工聊天,根據這次同志透過公投爭取婚姻專法
這事件的看法,其實以教育界的看法都是不支持反對的居多。

我自己的看法:
這一對對的同志,你們可以"共同經營"2人的生活但
"不得"領養小孩,因為你們2人是"無法"透過自然方式
孕育產生下一代和違法一般自然法則(1男1女、1公1母、1雌1雄...)

那同志們如果真的領養孩子後,會發生什麼情形?
首先是家庭教育,幼兒時能分辨男男或女女的傳統父母角色?

緊接著是學校教育,老師要如何稱呼孩子的二位家長?
2位拔拔還是2位麻麻?
尤其小孩在校時常會舉辦的同樂會、運動會、園遊會和懇親會等,
這時在這些聚會場合下,師長們要如何介紹小孩的同志家長稱呼,
而孩子要如何向自己的同學和同學的家長來
介紹自己的同志家長,許許多多的問題都是環環相扣,相對性的,
今天這個被同志領養的孩子,他沒具有決定自己被收養的權利(自主權),
但他可能會遭受到同學、師長的異樣眼光對待,甚至言語和肢體霸凌等,
同學的家長也會刻意囑咐自己的小孩疏離這個被同志領養的小孩,
這樣的生長與求學環境下,孩子會有正常且健全的人格發展嗎?

尤其在臺灣,思想上還是受中華傳統儒教文化薰陶,
一時間大多數人都是持反對的態度,這次政府與執政黨
如此蠻幹下的推行,其實不是真的幫了這些同志,反倒是
一般民眾加深對同志的厭惡感,讓彼此的對立更加激烈。
天罡 wrote:
小弟是個兼職的電腦老...(恕刪)


若如樓上所說,
難道不孕症的也不能領養,因為非"自然”
試管嬰兒也不是自然啊!

不然通通給你領養好了~~~
在學校被霸凌!!對,那你知道是被誰霸凌嗎?就是我們口中的異性戀者,我們該教導的應該是尊重吧!
稱謂好像也是庸人自擾,兩個都叫爸爸或媽媽有何不可嗎?
台灣都能縱容大腸花 癱瘓佔領行政院 和 國會那麼多天了,事後政府完全都不究責,
國會院長和反對黨黨鞭一起關說施壓法務部,事後還有獲得那麼多人支持,追究並判刑,踢爆此醜事的偵查人員.
總統帶頭貪汙,一堆德高厚重的醫療團隊,竟然後偽造病歷,幫其脫罪,能夠保外,到處趴趴走.
監察委員變成追殺政敵和反對者的政黨殺手.
沒什麼歷練的年輕人都能代表時力,輕易選上立委,現在立法通過 同性婚姻,這件事也不奇怪...

台灣整個社會價值觀不斷在突變,後面應該還有其他好戲會發生..台灣主流民意都愛民粹虛偽這一味.
archer2337 wrote:
稱謂好像也是庸人自擾(恕刪)

你先回去叫你家裡的長輩試試看吧.看是不論男女都叫叔叔/伯伯.
還是不論男女全部都叫嬸嬸/阿姨.
因為沒有男女之分了嘛.這樣應該簡單多了.是吧.

一切都沒問題.那就恭喜你囉.
archer2337 wrote:
稱謂好像也是庸人自擾,兩個都叫爸爸或媽媽有何不可嗎?


個人也是非常好奇, 新聞上的一些同性戀伴侶, 為甚麼都要刻意去扮演模仿異性戀家庭的角色? 為甚麼不勇敢面對自己差異? 非得一個扮演父親一個扮演母親.
無非真正的歧視是來自本身, 是一種自卑感, 通常越自卑的外表裝的越堅強!

pqaf wrote:
沒什麼歷練的年輕人都能代表時力,輕易選上立委,現在立法通過 同性婚姻,這件事也不奇怪...

自從民主選舉開啟當官的終南捷徑, 現在年輕人早厭倦那種從基層歷練的傳統升遷路徑. 取而代之的是譁眾取寵, 各種類似詐騙的花招. 二十多年來, 根本沒培養出幾個真正的事務官, 然後早先培養的也被消耗殆盡. 這個國家, 滅亡已是遲早, 大家有生之年都可看到的.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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