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siwawa wrote:
老話一句.你們高興就好.但不要強求別人也接受.很難嗎?....(恕刪)
反過來說您這也不就是在強迫別人接受您的不高興了不是嗎?(笑)
我個人是覺得,會去分這樣或那樣其實大道中都是一樣的.
既然這事物存在那就是現實,所以其實不用太在意,那只是大世界中的一種自然變化而已.
所以無所謂,這樣結婚那樣結婚都是一樣的
DannyHwang wrote:
建議您還是不要強出頭來解釋,這不是自曝其短嗎?...(恕刪)
ASRAAM wrote:
反過來說您這也不就是在強迫別人接受您的不高興了不是嗎?(笑)(恕刪)
阿愈 wrote:
那些歌頌傳統婚姻家庭價值的人其實應該要支持的啊!
鐵牛CEO wrote:
他們要結婚
旁觀者那麼多廢話幹嘛
kennychu123 wrote:
大法官釋字748號都解釋的很清楚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