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chan worte:
呵!呵!回覆署名是你的文章,內容就一定是指你喔?
我還第一次聽見這種說法!相信任何論壇都沒有這種"規則"吧!...
安基拉兄,這一點請記得!
"引用文章"只是評論這一件事的"個人習慣",
所回覆的內容只是評論這一件事的"個人看法",
並不一定是"針對"引用文章的作者所說的話,
裡面所提的人.事.物也不一定是"針對"引用文章的作者!
除非有特別"指名",不然在這裡只是"通稱"!
再者,"1450"也不一定是"貶義詞",完全是個人"自由心證"!
相信,如果你有機會上"偵查庭"(雖然可能性不大啦!)這是很好的說法!
"妨礙名譽"的要件是:損害他人名譽之意圖.
你只要不是"故意指名"某人的"貶義詞",這都是不成立的.
最重的觀念,是他要證明你指的是他,你不必證明你說的是誰!
當然,我故意PO了這麼多,他也能看到!
這也是將來"誣告"可以多有機會成立的要素囉!.....(恕刪)
寫得很不錯,
引言兩段,各五分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