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的確,如果今天他更快,達到250公里,且在賓士車撞擊點前的200公尺前,多快就能撞上?
賓士探頭時路是淨空的...(恕刪)
OBKrider不老騎士 wrote:
發生這種事 不可能無責
比例分攤 3 7 或 55
C300責任比較大
當然 最後是法官判 不是網民
理由
1. C300敢衝出車頭擺明是在耍狠 , 因來者是2輪機車 , 應該會讓
試問 今天 如果 主幹道中線是台時速60聯結車 或時速 200 瑪莎拉第
還敢衝出車頭嗎
2. C300在甩狠 ,以為2輪機車應該會讓
沒想到 對方也是狠腳色
賭C300不會也不敢 衝出頭,一點也沒減速所謂防禦駕駛
3. 這種戲碼在台灣馬路每天上演
雙方都要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假設啦..網友算的真的是真的
216的時速
你能看到300公尺以外的機車嗎?
我沒辦法..我視力沒有4.0或5.0..
事實上5.0夠不夠我也好奇XD
為什麼用300公尺...
我騎車也開車..
如果我看過去..我感覺100公尺內沒車...
我就會直接從道路邊界起步了...
那300公尺的距離怎麼來的
賓士從邊界起步前看1秒...沒車...進入道路後..到機車撞上來..他在道路上停留了4秒
這4秒影片都有..可以去看
OK...
216公里一秒是60公尺..
那4秒是240公尺..加上起步前看一眼多一秒好了
300公尺
你能看到300公尺以外的機車嗎?
就算你能..
你能判斷出他的時速是多少
你多久會到你車前
所以你有沒有足夠的時間過馬路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
中文字『及』是在說兩件獨立事件可以被發生
可以穿越的,就只有行人與法律上的慢車,汽車就是只能迴轉而已
https://transport.tw/advocacy/%E4%BA%A4%E9%80%9A%E5%AE%89%E5%85%A8%E8%AC%9B%E5%A0%82/23
這是另一個解釋..FB上有人回..
缺口:路段中中央分隔島、中央分隔線(雙黃線)不連續之處,稱為道路缺口,缺口主要可提供用路人進行左轉及迴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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