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林總經理陳婉若:你們是二度強姦的共犯,你們是罪犯!是罪犯!


sealtu wrote:
不知他有沒有載點?


這位大大想要載點的意念已經進入了潛意識.....
哇系拍狼 wrote:
陳婉若氣憤地說:「那...(恕刪)


靠杯三小朋友!

你麼的模這麼愛露

早就不知被多少男人強姦幾萬次

再說我認為看歸看男歡女愛也沒什麼了不起

林杯也不會以歧視的眼光看這些人

因為我知道人都是會"放賽"

做人要有羞恥心

要別人有同情心時,先看看自己有沒有羞恥心

nickok wrote:
怎麼??

當初灌吸哥事件

全台灣有多少人不是二度強姦犯??

當初灌西哥可是跟強姦一點關係都沒有哦~你情我願的快樂拍攝~

阿!?你說我怎麼證明這次不是你情我願?說得很對~都到夜店自己撲上去了,還喝醉讓人撿屍~

ChenKen7 wrote:
因為出事的是伊林不是...(恕刪)

搞不好兩家都有份

kevinyu54007 wrote:
她是在氣什麼?是當大...(恕刪)


會生氣是正常的
比她小咖的嫩模都有份
她也想要有以她為主角的載點啊
哇系拍狼 wrote:
陳婉若氣憤地說:「那...(恕刪)



這麼氣憤做什麼, 這代表他們公司旗下的模比較受歡迎不是? 應該要感到開心才是。

哇系拍狼 wrote:
陳婉若氣憤地說:「那...(恕刪)


不願出來指證的人
比較如同共犯
到現在60人才爆出來
大家說說
好像也只是剛好而已
可以請律師搞集體訴訟嗎???

公然毀謗網友!!?!??


我們要得不多...賠償一人$100台幣就好!

沒爽到被說成罪犯也太言重
仔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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