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真有才 , 把官員講的話改得面目全非 .....
厲害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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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新聞稿原文 :
為保障大眾食品消費權益,自今日(9/16)零時起倘於架上查獲「全統香豬油」或「24項豬油產品」違規產品,或使用該等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依法裁處6-5000萬罰鍰。
今起展開市售油品及其相關製品全面擴大稽查作業,今日(9/16)共出動441人次,總計稽查夜市、攤販、供飲食場所及販賣場所等計1,275家次,未發現販售問題產品流通市面。除全面稽查外,並銷毀違規油品總計19.75公噸。各縣市衛生局並積極輔導使用到相關油品之食品業者,重新使用合格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儘快恢復正常營運。
食藥署再次強調對於不法廠商嚴查重罰、打擊不法食品的決心,相關食品業者中有未主動通報、未主動辦理回收、稽查人員調查時,提供不正確、不完整資料或規避者,由衛生局依行政調查結果裁處3-300萬元罰鍰;目前預計裁處金額為8,072萬元。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1559&chk=74c84810-cffa-41c8-b9ee-7227986e0f4d#.VBhPfhZme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