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死刑犯的人權請提前一個月通知當事人讓有其心理準備

cherry40727 wrote:
讓有其心理準備

很有趣的邏輯~
很高級幽默~
很無知才能想像出上面的想法
你苗博雅是吧
這種塔綠斑綠蛆1450啾吉邏輯

黃麟凱已經“被通知死刑”12年了
萬一閻羅王先到怎麼辦?我們還要把牠整活撐到一個月嗎
cherry40727 wrote:
每次都是突然的執行槍...(恕刪)


要甚麼心理準備?
從聽到宣判那一刻起就該有被拉去打掉的認知才對吧?
你是在關懷兇手心理健康嗎???

天天吃阿鈣 wrote:
要甚麼心理準備?從聽...(恕刪)

肉體即將毀滅

廢死不在意

但是編造心理很重要

心理準備上天堂還是下地獄

有差別嗎? 可以讓廢死先試死
提前讓死刑犯嚇到閃尿一個月,我個人贊成
所以它殺人時有先發殺人預告就是了
準備12年還不夠啊
基於公平原則,死刑犯在殺人時,也必須一個月前通知被害人
你乾脆說死前還讓他們吃個滿漢全席算了
該拖去槍斃就該早早辦了
還提前一個月咧?
隨便講講 wrote:
被判死刑的一...(恕刪)

人都有僥倖的心理,當然被判死的殺人犯也會有,加上有的人犯被判死30幾年還沒執刑,也許前天被槍決的這位人兄本以為他的日子還很長可以吃好睡好很久那知好夢突然就醒,連想要信教都來不及就被處理了,所以提前一個月讓其該信的教信一信,該抄的經抄一抄,該哭該怕該煎該熬真的需給時間去好好去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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