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審判長的思維真是高深莫測阿

先去揍審判長踹他卵蛋

再每天寫信道歉

他就知道什麼叫同理心了

nyko1225 wrote:
先去揍審判長踹他卵蛋...(恕刪)

裁判是根據法律,而不是根據同理心,假設法官分配到殺他自己子女的案子,就須迴避,因為他已經沒辦法依法審判!

雷達斌 wrote:
虧您之前還特地引用條...(恕刪)


如果已造成身心困擾,被害人家屬應該可以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

難道國家的體制就沒有一個單位來主動糾正這種類似的,擁有公權力確在做蠢事的人。
創意讓知識無限延伸 ,知識讓未來充滿可能

雷達斌 wrote:
虧您之前還特地引用條...(恕刪)

殺人的案子,還是可以和解的,法官適時辦演和事佬,也是目前實務狀況。
我如果收到這種信
我會很害怕!
要我相信一個殺人犯很困難
想辦法離的遠點都求之不得了
恐龍還會想方設法的要減輕他的刑期?

如果說他提早被放岀來
對被害家屬進行復仇的手段
我請問誰會負責?

恐龍當然不用負責
就國賠了事反正人也死了
死著死著就習慣了

ipad168 wrote:
殺人的案子,還是可以...(恕刪)

一覺醒來看了閣下的大作,瞬間恍然大悟。果然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原來法官是故意提供爛招給殺人犯,讓殺人犯激怒被害人家屬,進而公諸媒體引發民怨,最後借勢判以重刑是吧。原來我誤會法官的苦心了。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ipad168 wrote:
裁判是根據法律,而不...(恕刪)


你根本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看你的回覆

我反看自己的發言到底哪裡有誤

結論是

你看不懂我在說什麼

ipad168 wrote:
有心道歉,而何不可?...(恕刪)


可,當然可...

但關你法官什麼P事,住海邊嗎,這麼愛叫犯人悔過,那調去矯正署監獄當獄警好了
堂堂一個法官表現出對犯人這麼親近的言行,合適嗎?
玩球囉~~~

edwin5221 wrote:
難道國家的體制就沒有一個單位來主動糾正這種類似的,擁有公權力確在做蠢事的人。...(恕刪)


沒有......


擁有公權力能做蠢事的人...
不會設計一個機制來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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