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商夢想鴨 惹惱霍夫曼 拜託別再丟台灣人的臉


pkpkkeigo wrote:
中國時報【張謙俊╱基...(恕刪)


呵呵~真的是有山寨到~~
不過台灣人真得很會改創意
日本發展卡拉OK模式~
台灣變成KTV~
不過我覺得不應該做山寨小鴨
應該做山寨小G.....

pkpkkeigo wrote:
中國時報【張謙俊╱基...(恕刪)
中國大陸不也弄了一大堆
也沒看到霍夫曼敢吭一句阿

aowo wrote:
霍夫曼的小鴨 原本...(恕刪)



免費?

霍夫曼自己就收了台灣一千多萬的權利金

口袋賺飽飽的

確不准付錢買權利的台灣單位有營利行為?

這死洋鬼子吃人夠夠

呆灣人還一群在幫這洋鬼子講話

莫名其妙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免費?霍夫曼自己就收...(恕刪)


pkpkkeigo wrote:
基隆黃色小鴨發起人黃景泰6日發律師函給基隆港務分公司和東3、4得標攤商,制止攤商侵權行為。..(恕刪)


這些攤商是向基隆港務分公司投標承包的,當時開標公告條件是黃色小鴨會轉的!
現在不會轉,是不是可以告基隆港務分公司賠錢?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霍夫曼自己就收了台灣一千多萬的權利金
口袋賺飽飽的
確不准付錢買權利的台灣單位有營利行為?
...(恕刪)


他們和霍夫曼有簽可以營利可以亂搞的權利嗎?
沒有吧!?

霍夫曼收權利金是一回事,他授權的權利可不可以放任攤商亂搞又是另一回事


他今天收費授權主辦單位展出小鴨,但是若言明主辦單位不可營利的話你就是不能營利!!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他們和霍夫曼有簽可以...(恕刪)

這就有點不懂了…
基隆黃色小鴨發起人黃景泰6日發律師函給基隆港務分公司和東3、4得標攤商,制止攤商侵權行為。

所以到底是誰跟霍夫曼簽約?基隆黃色小鴨發起人黃景泰跟基隆港務分公司和東3、4得標攤商之間又是甚麼關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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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沒有 黃色野狗 黃色野貓 黃色野雞……之類的

當然 黃色書刊也是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像台南那樣,做個"白色小鴨",不就沒侵權問題了
霍先生版本的充氣黃鴨 不能來,就自己做一個白鴨 沒人講話
Ramius wrote:
這就有點不懂了…所以...(恕刪)


所以主辦單位的問題就很大了

當初他們同意了霍夫曼的合約
但是對外招商又沒約束好的話就很大條了

就算是大陸,也沒有明目張膽的弄隻山寨大黃鴨擺在正版貨旁邊啊!!
(武漢買了版權製作短脖版,而且擺在遠離展場的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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